问题是,通过网贷限额,限定P2P业务范围真的能扭转银行业的历史轨迹吗?
网贷是互联网时代才有的业态,互联网讲专注,极致,大街上找个互联网方面的投资人,他会告诉你,互联网项目要聚焦,把一点做好,做到极致。现在P2P遨游在茫茫蓝海之中仿佛心都慌了,千万级亿级多少亿级贷款都做,期限错配也无妨,其多停留在赚钱即可,因此整个行业至今没摸索出一套标准化的可持续的风险可控的运作范式!
《办法》将P2P业务限定在小额,将P2P逼到墙角,却也恰是将P2P推向了聚焦——聚焦于信息中介,从小额做起。现在,做好一套有说服力的P2P运作规范与信息披露规范成为P2P吸引投资者的核心竞争力!随着竞争加剧,P2P借贷流程,信息披露,资金存管,信息安全等一套高效的运作规范将加速形成,随之而来的便是聚焦于信息中介的P2P运作范式:普遍采用的运作规范、借贷双方以及全社会的稳定预期、基于该范式延伸出的配套业务,从而P2P的运作走向更加标准、稳固与可持续。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P2P倒闭风险的处理机制——决定P2P增长速度最重要因素之一,社会形成对P2P某一范式稳定的认知与预期后,其风险识别的成本、风险交易的成本也迅速降低,市场自发形成度量、交易并转移P2P倒闭风险的机制也将随之而来。
一个陷阱是如果P2P聚焦于小额业务,则因资产足够分散而银行容易接收,比起线上高昂的获客成本与运营成本,打包给银行更便捷省事,短期看P2P面向投资人一端会否逐渐退化值得注意。而在长期,由P2P做风控与并一定限度内刚兑,在实现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时,更能满足更多风险层次与复杂程度的借款,且随着P2P信誉累积,会有一定操作空间利于P2P发展。
目前限额为100w/500w,但注册法人成本低也只需几天,P2P之间互通业务容易实现,一家公司旗下也可以开5家P2P。因此即使是500w额度,已能覆盖绝大部分房贷车贷消费贷以及大部分小微企业贷款。只是绕来绕去增加的交易费用最终都由借款人承担。
因此虽限额,但市场依旧不小,随着聚焦于信息中介的运作范式逐渐形成,风险逐渐能更好的识别与转移,投资者信心必然快速恢复。届时,在民声强烈而持久的呼声下,在对现有行业冲击过大可能造成混乱的担忧逐渐解除的条件下,在中国近乎重塑更高效金融体系的荣誉感下,从500w限额放至1000w限额,只是一张纸的容易!那时P2P已形成运作范式,在实现借贷这一社会功能时,传统银行相对较低效的运作模式怕是要迎来彻底变革!毕竟历史如果要这么走,它终究会这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