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近来又陷入“毒食”恐慌中!毒淀粉事件持续延烧,现在可能连吃个炸鸡排都有可能中奖!
毒淀粉恐流向小吃摊
彰化地检署22日会同卫生局人员前往员林镇一间中盘商稽查,查到业者从去年开始向台南协奇公司进货8百多地瓜粉、并混合其他粉类,卖给下游小吃业者,其中,有一款号称独家配方的鸡排酥炸粉,被检验出含有顺丁烯二酸高达4270PPM。彰化卫生局忧心,这家中盘商用引进的有毒淀粉,调制成独家配方的酥炸粉后,恐怕已经流向云林和彰化员林下游的鸡排摊、小吃摊等。中盘商老板娘受访时喊冤:“协奇出货都是全省的,我们也不知道,被他们搞的不知道该怎麼办,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毒物专家说,被掺有顺丁烯二酸的酥炸粉,通常里在鸡排上,一片有将近100公克,以体重60公斤来算,一年吃下20片鸡排,就可能造成不孕或终身洗肾。
验出2000公斤毒淀粉
毒淀粉查不完,雪球愈滚愈大,再爆有一家淀粉厂沦陷!“卫生署”针对全台99家淀粉厂展开全面稽查,昨天一部分检验结果出炉,在台南市茂利淀粉厂贩售的地瓜粉中,同样检出顺丁烯二酸20ppm,紧急封存工厂内100包、重2000公斤原料及產品,供货源头与最早爆发问题的协奇淀粉厂一样,来自联成石化与和美工业原料行“同一串肉粽”。加上还有不少疑似检体,全台很多食品恐沦陷。“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区管中心主任潘志宽表示,现场已经封存100包原料及产品,择日销毁;至于其他淀粉厂的检体,目前食药局正加紧检验。
深度
从珍珠奶茶到小泡芙食品安全谁来把关?各种“加味剂”也是极大隐忧
你下班在路边买杯珍珠奶茶犒赏自己,小心,里头的粉圆原料可能是毒淀粉。进超商买品牌义美小泡芙”应没事吧,错了,那是过期原料制作。那么,到五星级饭店吃饭总安全吧,也难说,原料商改标示把过期食材卖了进去。21世纪台湾人的饮食生活竟仍如此危机四伏,食品卫生部门在干什么?
虽经过两年前的塑化剂风波事件,少数几家黑心原料商污染了整个饮料及食品产业的灾难,“政府”和业者却似都没有学到教训。近日台湾食品卫生管理连续爆发毒淀粉、毒酱油及滥用过期原料事件,令人痛心。吃什么都不安全。
尤令人感慨的是,在塑化剂风波中因自设研究室而俨然一股清流的义美公司,在科学阵线上坚持的高标准,竟然拗不过后方仓库里的低成本考量,轻易就把九千公斤过期大豆(4800,-23.00,-0.48%)分离蛋白原料做成了畅销的小泡芙,五千多万颗小点心就这样送进了消费者肚里。重点在,义美不是误用原料,而是明知这批原料2010年即已过期,而该厂继续使用过期原料达一年多。
义美厂方坦承使用了过期原料,这显示了几个问题:一、摆明要赚黑心钱;二、食品卫生管理形同虚设,根本是纸老虎;三、这是业界常态,大家都这样做。
“卫生署”官员说,义美明知原料过期还用,这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又如何?当年闹出塑化剂滔天大祸的元凶金果王负责人,最后仅判刑十四个月,名下两公司各罚卅多万元;这样的轻刑轻罚,难道不是在鼓励业者以身试法?因为,该负的责任和所付的代价根本不成比例;而那么可笑的罚款,恐怕只消卖上几天的黑心食品就赚回来了,犯了法又如何?
若是义美摆明了赚黑心钱,问题还单纯,消费者可以唾弃这个“老朋友”,然后食品卫生单位开罚,“司法单位”追究刑责。但如“政府”是只纸老虎,怎么办?义美过期原料问题一年前就遭人检举,但“政府”部门之间来来去去拖了一年多才进行搜索;松散颟顸的行政,放任不安全的食品危害民众,这种纸老虎“政府”现在表演其迟来的震惊、痛斥,又有何用?
更糟糕的是第三种状况,业界长期使用不知成分或明知而故用的人工添加剂,甚至常态化到了连食品卫生单位都习以为常的地步,人人都缺乏“不法”的警觉,前年若不是“卫生署”杨技正挺身举发塑化剂,许多情况是视若无睹带过,或知道了却不做声,也可能是惧于业者势力或收受利益而随波逐流。果真如此,民众的健康岂不与之俱沉?
事实上,除了毒酱油、毒淀粉或过期原料,多年来深入厨灶的各种“加味剂”,也是极大隐忧。不论固态、液态或气态添加物,近年都用得极为广泛,包括夜市卤味摊广泛使用的一瓢不超过五元台币的卤味粉,固能创造神奇的味觉,却不是人们想像的传统食材熬成,主要都是化工原料调制。这些添加剂进入人体,短期不会有剧烈反应,但累积、沉淀到超过承受的临界量,必然在体内爆发反应。这些本来就不该进入人体的东西,必须仰赖行政体系的规范和把关,才能使人免于危害。但在无法确知官员能称职守门的情况下,民众只能尽量设法避免病从口入,除尽力辨识法令要求的食品标示外,消费者要对商品的成分、营养标示、生产履历作出严谨要求。甚至,要不辞麻烦地打电话去询问供货来源,若得知上游供货来化工原料行”,便拒绝购买。这远比“政府”抽检来得直接有效。
义美使用过期原料制做小泡芙,遭罚款十五万元;贩售毒淀粉的协奇与怡和,则仅分别罚款六万。相对于他们制造的危险和恐慌,如此荒唐的罚款,只证明卫生部门真是纸老虎。现在,请“朝野立委”立刻卷起袖子,好好把这部“食品卫生管理法”装上牙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