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近期首发企业审核情况及下一步安排,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已过发审会且办理完会后事项的首发企业,都已经取得了核准文件,其余过会企业中除个别企业外,均拟补报2013年年报,预计3月份才能发行。目前在审的首发企业,均需按规定补充提交预披露材料和2013年年报,并履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要求后,方可进入审核程序,预计3月份才会召开首发企业发审会。
此前,证监会已经澄清并未暂停受理首发申请。为落实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已经提交发行申请但未过会的IPO在审企业,须提交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的预披露材料。同时,其提交预披露材料中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应不早于2013年12月31日,新申请IPO企业的财务资料审计基准也照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