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 飞
创业板上市公司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瑞股份)与无锡海斯凯尔医学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海斯凯尔)耗时一年多的不正当竞争案尘埃落定。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海斯凯尔在产品宣传中采用“第三代瞬时弹性成像技术”“全球首台无创肝纤维化检测仪”等存在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事实上,福瑞股份与海斯凯尔的诉讼由来已久,起因是福瑞股份认为海斯凯尔的FibroTouch产品侵犯了其自主研发的肝纤维化无创诊断仪器FibroScan的专利权。从2014年至今,两家公司已多次发生诉讼纠纷。
有业内人士指出,福瑞股份和海斯凯尔多次“兵戎相见”的背后是肝病无创诊断领域的巨大市场。专家表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专利诉讼已经成为企业打压竞争对手的重要“武器”。创业板上市公司若想更好地应对专利诉讼,还需提升专利布局意识,加大专利布局力度,不仅针对核心技术开展专利布局,还应针对外围技术提交专利申请,这些专利申请有可能在公司发展进程尤其是知识产权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
诉讼频发究竟为何?
福瑞股份和海斯凯尔之间旷日持久的诉讼源于一款肝脏无创诊断设备。
“福瑞股份的子公司法国爱科森(Echosens)医疗科技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名为FibroScan的肝病无创诊断设备,该设备采用了瞬时弹性成像技术。”福瑞股份总经理林欣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福瑞股份已针对FibroScan产品在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提交了数十件专利申请,其中有15件发明专利申请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提交了国际专利申请,其中10件专利申请获得授权。
2013年7月,海斯凯尔推出了一款名为FibroTouch的产品。在随后的宣传中,海斯凯尔在其官网上表示:“FibroTouch是全球首台影像引导的肝纤维化无创检测系统,采用第三代瞬时弹性成像技术,是全球最领先的瞬时弹性成像技术平台。”
福瑞股份认为,海斯凯尔在宣传中采用的“第三代瞬时弹性成像技术”“全球首台无创肝纤维化检测仪”等宣传语构成不正当竞争,随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海斯凯尔在其官网上发布的部分内容构成虚假宣传。海斯凯尔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中,海斯凯尔产品的部分宣传语被认定为虚假宣传。
记者试图采访海斯凯尔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回应。随后,记者在海斯凯尔官网看到了其发布的《海斯凯尔针对与福瑞股份不正当竞争案的公告》(下称公告),其在公告中表示:“作为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创肝纤维化诊断技术的领军企业,以及全球掌握无创肝纤维化检测技术的少数企业之一,海斯凯尔的产品FibroTouch打破了国外竞争对手产品的市场独占性,并迅速被市场接受,重塑了市场格局。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海斯凯尔在产品宣传中构成虚假宣传的认定,海斯凯尔将结合法律专家意见,考虑是否申请再审。目前,海斯凯尔已经对官方网站中的有关宣传用语进行了调整,以避免争议。”
意欲争夺市场份额?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的首次纠纷。早在2014年9月,福瑞股份的子公司弹性测量体系弹性推动公司就以专利侵权为由,将海斯凯尔告上法庭。2015年1月,海斯凯尔以“商业诋毁纠纷”为由,将福瑞股份及其子公司上海回波医疗器械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除了上述两起诉讼外,2014年7月,福瑞股份还与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一体科技)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最终,一体科技向福瑞股份支付了2600万元专利许可费,以使用福瑞股份的7件专利。
有业内人士指出,福瑞股份与多家企业发生专利纠纷的背后是肝病无创诊断领域的巨大市场。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球约有5亿多名乙肝患者,有1.85亿人感染了丙肝病毒;中国有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9000多万,丙肝病毒感染者约760万。我国每年用于肝病治疗的费用达上千亿元。
巨大的市场需求也使得该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福瑞股份的FibroScan系列产品和海斯凯尔的FibroTouch都是用于肝病筛查、治疗的产品。因此,双方旷日持久的诉讼被业内人士认为是为了争夺肝病无创诊断领域的巨大市场。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林欣向本报记者表示:“作为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福瑞股份一直把自主创新作为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源动力。未来,福瑞股份将有计划地进行更加细化的专利布局,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进行未雨绸缪?
近年来,创业板上市公司遭遇知识产权诉讼的案件不断增多,如理邦仪器、阳光电源、珈伟股份、旋极信息、永贵电器等多家创业板上市公司都曾陷入知识产权诉讼的“漩涡”。上市公司遭遇知识产权诉讼,其正常经营、股票价格均会受到较大影响。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其应如何避免陷入知识产权诉讼“漩涡”?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利亚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知识产权诉讼会对上市公司业绩带来一定影响,并影响公司后续技术的创新进程。目前,知识产权诉讼已经成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打压竞争对手、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
对于有可能面临的知识产权诉讼,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如何未雨绸缪?陈利亚表示,创业板上市公司首先要提升专利布局意识,针对自主研发的技术提前开展专利布局,避免被他人抄袭;其次,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增加技术研发投入的同时,要针对核心技术加大专利布局力度,并针对外围技术提交专利申请,这些专利申请有可能在公司发展进程尤其是知识产权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开设创业板的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大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执法力度,有效保障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为相关企业的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方正证券分析师崔文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创业板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意识,逐渐完善自己的专利管理体系,并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专利战略,从而从容应对各种突发的知识产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