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记者高健钧)日前,中国联通集团、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因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被北京市发改委予以警告并罚款合计65万元。
据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群众举报,以及北京市发改委从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2月27日对中国联通、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的价格行为的检查,发现两家单位在进行商品促销时对原件进行改动。其中中国联通集团构成虚假价格违法事件17条,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构成虚假价格违法事件19条。
北京市发改委还表示,鉴于两家单位开发的页面模板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社会影响较大,决定予以从重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两家单位改正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和分别罚款40万元和2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