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物 > 正文

去“王振华”化进行时 新城控股法人已变更为王晓松

时间:2019-07-18 16:40:58 来源:新京报 评论:0 点击:

 

新京报讯(记者 肖玮 陆一夫)7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上市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城控股601155)法定代表人已由王振华变更为王晓松,两人为父子关系。

在外界看来,自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事件被曝光后,新城控股一直在致力于去“王振华”化。

回顾事件发酵经过,7月3日下午,新民晚报发布报道《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因猥亵9岁女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随后,舆论迅速升温。

7月3日21时,微博@警民直通车_普陀发布官方警情通报称,2019年6月30日22时许,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7月3日22时01分,新城控股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7月5日,新城控股发布公开信,称对受害人及家庭深感歉意与不安,对该事件引发的舆论影响和市场影响致歉。表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对于此事的处置。

7月8日,新城控股董事会于2019年7月8日先后收到董事王振华先生、独立董事AiminYan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7月10日,新城控股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批准逮捕的公告。公告称,7月10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的通报,新城控股实际控制人王振华因涉嫌犯罪于7月10日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也正是在这一天,新城控股法定代表人由王振华变更为王晓松。虽然王振华已不再担任新城控股的职务,但其仍是新城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A股新城控股共有股东38415名,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域集团”)、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常州德润”)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1.06%、6.11%和1.35%,分列新城控股前三大股东,其中,富域集团和常州德润为王振华所实际控制的企业。

7月15日,新城控股在其官方公众号上披露了2019半年度经营工作会议情况。在半年度经营工作会议上,集团新任董事长王晓松首次发声,表示将从个人价值追求、新城的感情寄托、企业家的责任三个方面承担起新城控股,其中包括中兴建设、苏中建设、三菱电梯、施耐德电气等多家合作商表态,将继续合作、共进退等。

在此期间,新城控股股价经历了急跌与触底反弹两个阶段。事情曝光后的第一个交易日7月4日,新城控股一字跌停,下跌10.00%,随后5个交易日7月5日及7月8日至7月11日,其股价分别下跌9.99%、10.01%、8.90%、1.02%和3.46%。

7月12日,新城控股股价触及猥亵风波后的最低点26.10元/股,累计跌幅达38.9%,总市值从963亿元蒸发约374亿元至589亿元。随后触底反弹,当天收涨2.77%,报27.84元/股。截至7月18日午间休市,新城控股股价下跌1.11%,报30.32元/股,总市值684.2亿元,已从最低点反弹约16.2%。

相关热词搜索:王振华 王晓松 新城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