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机关: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市场监管局
处罚时间:2018年8月18日
处罚结果:罚款100万元
2018年5月至7月,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市场监管局多次接到群众对紫阳县红瑞乐邦经营部涉嫌非法会销活动的投诉举报。7月12日,该局对当事人涉嫌开展非法会销活动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主要采取会议营销的方式销售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其销售策略为:通过发放宣传单、免费送脸盆和鸡蛋等小礼品的形式,引诱老人到经营场所内的会场接受“洗脑授课”。授课方式主要是通过现场讲解、播放视频、PPT资料演示等,以介绍“疾病预防、健康养生知识”为名,宣称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具有调理、改善、治疗各种疾病的功效。
当事人抓住老人对“疾病、死亡”的恐惧心理,采用情感拉拢获取老人的好感和信任后,通过反复播放视频,嫁接央视的访谈节目,引用所谓科学家、医学家对“肽”的功效阐述,内定患病老人“现身说法”等方式,宣传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具有“改善肠道功能,消除毒素,调节免疫力,增强骨密度,缓解化疗并发症,保护肝脏”等各种药用功效。
当事人还在PPT课件里集中宣传产品的用法用量:轻微的心脑血管疾病、骨头类疾病、胃肠道疾病以及各种疑难杂症,每日3次,每次1包;严重的脑梗塞、脑淤血、糖尿病、高血脂等加量服用。通过“洗脑式”宣传,不少老人误认为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具有治疗自身疾病的功效,花费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费用购买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截至案发,当事人已组织老人“听课”400多场次,到会老人超4000人次,销售产品金额共计965540元。
紫阳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采取欺骗、误导的商业宣传手段,将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的食品功能,通过会议营销的方式宣称具有治疗疾病的药品功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由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不积极配合、故意隐匿违法事实且销售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该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同时,该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刑事责任。
办案人员谈体会——
运用科技手段固证 多方联动协同共治
2018年8月,由陕西省安康市工商局牵头、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一起涉案金额巨大、诱骗众多老人的非法会销案件成功办结。本案涉及人员近千人,涉案金额超90万元,罚没金额100万元,为办案机关查办非法会销案件积累了经验。本案是今年以来当地办案机关查处的社会影响力大,案值、罚没款最高的案件,涉及范围广、人员多、金额大,具有组织严密、行动隐秘、对抗性强、取证难度大的特点。
办案难点
本案的办案难点有四个方面。一是获取核心证据。本案的核心证据是用于现场授课洗脑宣传的电子数据,包括现场演示、说明、宣传的音频视频资料。当事人把用于“授课”的电脑全部安装“影子系统”,在办案人员突击检查时,当事人合上笔记本电脑便可删除所有讲课课件。授课人员身上一般备有两个U盘,一个是所谓“正能量”的音频视频,另一个是违法违规的音频视频。办公室放有两本台账,一本专门针对监管部门检查时用,一本是真正的销售台账。这给办案人员固定核心证据带来极大阻力。
在实际办案中,很多执法机关采取派出执法人员“化妆潜入”取证的办法,这样往往容易被发现,成功率低,也容易危及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通过合法手段获取涉案当事人开展非法会销活动的核心电子证据则十分困难。
二是控制现场违法资金。非法会销的目的是牟取高额利益,涉案资金通常较多。执法部门控制非法会销的违法资金,不仅可以有效惩治非法经营者,还可以掌握办案的主动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赋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但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只能现场查封、扣押,对涉案的银行账户也只能是查询,无权冻结保全。同时,要采取这两项措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向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三是对涉案人员的调查。执法人员通过大量的外围取证,获得当事人给老人“洗脑授课”的音频视频电子数据及其他一些书证,有效性高、说服力强。但是,上述证据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还需要有对直接参与“洗脑授课”的老人、涉案人员的询问笔录。由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手段缺乏强制措施,涉案人员不愿配合,甚至拒绝接受询问,致使查办此案形成“肠梗阻”。
四是协同查办案件。非法会销的动机和目的主要是骗取老人钱财。执法人员在确定核心证据后,进入会议营销场所实施检查,对现场进行有效控制,是顺利查办此案的关键环节。可是,参加会议的老人由于受到当事人“洗脑式”宣传,很多人对于执法人员的做法不理解,百般阻挠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此举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手段有限,如何协同各个相关部门有效控制现场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办案体会
办案人员通过查办此案,有效规范了会销市场,维护了老年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老年消费群体正确识别“会议营销”、理性选择保健食品消费,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具体而言,办案人员查办此案有五点经验体会。
一是精准摸排是查办非法会销案件的前提。会销是指经营者针对特定的顾客群体,通过会议集中宣传,推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种营销方式。会销本身并不违法,但是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老人想治病、求健康的心理,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的名义,采取发放小礼品的办法,通过“洗脑式”宣传模式销售商品,引诱老人上当受骗,造成严重的家庭和社会问题。办案机关对多名涉案老人家属走访调查,开展长时间蹲点摸排、分析研判,充分发动群众力量,还派出人员打入非法会销组织内部,摸清其营销模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本案的查办奠定了基础。
二是合法获取核心证据是查办非法会销案件的关键。办案人员让举报人携带微型高清手表摄像仪进入非法会销现场,顺利取得涉案当事人用于虚假宣传的音频视频电子数据。依据举报人提供的准确信息,办案人员现场查获授课用音频视频资料以及电脑、U盘中的PPT课件、商品销售账本等,成功破解了核心证据获取难的问题。
三是有效控制涉案财物是查办非法会销案件的重点。非法会销的涉案资金来源渠道多、转移快。办案人员在前期精准摸排的基础上,先行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明晰案件性质、适用法律依据和违法资金性质,锁定违法资金的动向和位置以及涉案商品来源地。在此基础上,由安康市工商局牵头,紫阳县市场监管局主办,县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专案组。专案组分三路出击,一路直接进入授课现场,一路进入违法商品批发点,一路进入违法资金开户银行,成功查封、扣押涉案车辆一台,通过银行冻结资金18万元,查获涉案商品310盒,确保涉案财物没有转移和流失。
四是强化组织协调是查办非法会销案件的有力保障。本案的成功查办,是安康市、紫阳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县政法机关参与协调的结果。行动当日,除了专案组对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外,安康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其他8县1区同时启动集中打击非法会销统一行动,突出对主体资格、虚假宣传、国肽牌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质量等开展检查,造成强大的威慑力。同时,安康市、紫阳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协调老龄委、社区居委会,将涉案的老年消费群体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隔离”说服教育,让其现身说法,教育其他涉案老人,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此外,安康市、紫阳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此类案件危害较大,仅通过行政执法难以取得震慑违法行为的效果。本案采取“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的模式。办案机关在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后,及时将涉嫌犯罪的大量证据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迅速立案,并展开调查,大大增加了违法者的成本,对规范全市会销经营行业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前期排查过程横向、纵向协调到位,收网行动组织有序,市、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投入,县公检法相关部门全程参与指导,其他县区局积极配合行动,是确保本案成功查办的关键。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会销是回应群众关切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会销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暴露出种种问题。部分经营户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打法律“擦边球”,利用老人精神空虚寂寞、对疾病死亡的恐惧心理,使用“套路”骗取老人钱财,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极大隐患,破坏了诚实守信的商业原则,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执法部门须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对非法会销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安康市工商局执法支队 胡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