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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湖韵”诗歌征集大赛征稿启事

时间:2021-09-15 10:50: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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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成立两周年之际,展现临港新片区各项建设方面的丰硕成果,临港国际艺术园携手上海国际诗歌节组委会、《上海文学》杂志社,举办“海湖韵”诗歌征集大赛。诚邀国内外诗人、作家和文学爱好者积极参与,以诗歌创作、朗诵等形式,创作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临港精神的优秀诗歌作品,共同抒写临港新片区“海湖韵”的全新人文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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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宸资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临港国际艺术园、临港当代美术馆、《上海文学》杂志社

二、作品征集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

2、投稿方式:关注临港当代美术馆公众号回复“诗歌”进行报名。

3、投稿须知:

1)参赛作品须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及临港新片区成立两周年为主题(标题自拟),内容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文学性、艺术性和可读性,以诗歌和文学的力量,传播社会正能量。

2)征稿作品文体为现代诗,要求为原创作品(汉语书写),且此前未在公开报刊及互联网出版或发表过,并符合体裁要求。

3)每人投稿不超过3首,每首篇幅50行以内为宜,最长不超过100行。

4)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投稿,不接收纸质稿件。作品内容后需附作者简介、通联地址、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按要求投稿的稿件均为无效稿件,不参与评选。

5)邮件主题请注明“海湖韵诗歌征集大赛”参赛稿件。投稿邮箱:lgddmsg@163.com。请投稿前,关注“临港当代美术馆”公众号,回复“诗歌”,了解具体报名方式。

6)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侵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并由投稿者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8)获奖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9)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需仔细阅读上述条款,投稿即表示同意,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拥有相关获奖作品的出版权、汇编权、翻译权、图片和肖像使用权、传媒传播使用权及转授第三方使用权等相关权利。

本次征稿活动中发放给相关获奖作品作者的奖励已包括上述使用方式之酬劳。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获赠航海博物馆工艺船模1套。

二等奖2名,各获赠海昌海洋公园门票一张。

三等奖3名,各获赠临港新片区文旅三件套1套。

优秀奖30名,各获赠上海国际诗歌节定制纪念品1份。

征稿期截止后,将由主办方邀集的国内著名诗人、评论家、资深编辑等组成评委会,对参赛稿件进行评选,并于11月底前揭晓评选结果。获奖作品将于今年内,在临港国际艺术园的诗歌主题展览中展出。

获奖者均将获得由上海国际诗歌节组委会、临港国际艺术园颁发的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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