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着“周六福”招牌的多家门店称需加价才能开发票,市国税局表示此举违法
统筹:新快报记者尹政军王华平
采写:新快报记者尹政军王颖
近日,本报陆续接到不少市民投诉反映,他们在本市一些珠宝行购买珠宝时,一些商家拒开发票,还有的商家则表示需加税点才能开具发票,甚至有店员称“不开发票”是珠宝行业的“规矩”。新快报记者对广州市内多家珠宝行进行调查发现,挂着“周六福”招牌的多家门店表示开不了发票或称“开发票要多给税点”。
市民投诉
开发票遭拒疑商家偷税
市民赵小姐向本报投诉称,上月中旬,她经过天河区粤垦路奥之星超市时,发现这里有一家“周六福”珠宝店。“前几天我的铂金项链的吊坠不小心弄丢了,我在这家珠宝店看了看,发现这里的金价要比大商场便宜一些。”赵小姐说,于是她准备在该店选购一件铂金吊坠,但询问得知该店不能开具发票。
“不能开发票商品质量如何保证?”赵小姐向店员提出质疑,据赵小姐称,当时店员态度坚决,表示该店只能提供“周六福”的专用售货单据,售货单据就是凭证,可以全国联保。“我坚决要开发票,但店员称他们开不了发票,这是‘行规’,还说开了发票也不能报销。”赵小姐称,当时她提出为什么不能开发票的质疑,店员称“老板定的,其他我们也不清楚”。
“买东西开发票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什么他们珠宝行业拒开发票竟还是行规?”赵小姐对商家拒开发票的行为甚是不解,她质疑商家的这种行为是店大欺客,偷税漏税。
记者调查
镜头1
“要开发票去我们分公司”
地点:粤垦路奥之星超市门店
根据赵小姐反映的情况,新快报记者在上月底来到粤垦路奥之星超市的“周六福”珠宝店进行了走访。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该店店员能否开具发票,结果得到了和赵小姐同样的答复:不行。该店店员表示,他们不能开发票,很多珠宝店也是不开发票的,因为大多数消费者都没有开发票的要求,且珠宝发票大多不能报销,但他们能提供和商品等额的奥之星超市的其他商品的小票,消费者可以用这些小票到奥之星超市开其他商品的发票。
“要开发票要到我们的分公司去。”一位店员向记者介绍,但记者询问她“周六福”广州分公司的地址时,她表示不清楚。
镜头2
“每克
黄金
加20元做税点”
地点:新市好又多门店
如粤垦路这家挂着“周六福珠宝”招牌却不能开发票的情况,广州一些城中村的门店情况也大多相似。在位于新市好又多的周六福金饰店,记者问及是否可以开具发票时,店员告诉记者,买黄金首饰没有必要开具发票,需要保养或者戒指改圈,有周六福的保证书就可以了。她随即拿出一份保证书的样品,只见上面写明了饰品的型号、材质、质量及售价等多项指数,但是并没有加盖周六福的印章。该店员解释说,“这张是我们店面留底的,如果是顾客联是有我们周六福印章的。”
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该店员表示,实在要开具发票,那么还需要每克黄金价格再加20块钱作为点数。
在天河棠下好又多周六福店,记者也遭遇了同样的待遇。
镜头3
“开发票不享最优惠折扣”
地点:新市百信广场门店
在位于新市百信广场的周六福门店,记者在一番询价之后,店员表示,今天该店正在举行铂金五折优惠活动,如果错过了今天,就只能享受正常的六五折优惠了。记者告诉该名店员,相中了一款镶钻铂金戒指,询问是否可以开具发票,该名店员面露难色,旁边一名店员转过身来说,“如果要开具发票就只能够按照平常六五折优惠,不能够享受五折优惠了。”她同时解释说,五折优惠是公司在节日时候发布的,而开发票则应该按照日常六五折的折扣价格来开具。
周六福回应
质量保证单作用等于发票
“周六福只是一个提供给加盟商加盟的品牌,在经营方面仍然给加盟商很大的自由度。”
不开发票真是行业规则吗?记者调查发现其实不然。在正佳、天河城等大商场的金饰店里,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家如六福珠宝等品牌珠宝店,店员回答:“我们可以开发票,国家税务局的正规发票,不过买什么就要写什么,不能写其他。”
记者查询周六福珠宝的官方网站,在“加盟中心”一栏发现,周六福的市场分布包括新市好又多门店、新市百信广场门店、天河棠下好又多门店等,但并未发现粤垦路奥之星超市门店。截至发稿时,由于未能得到周六福相关负责人的直接回应,记者并不能确认奥之星超市门店的真实身份。
清明前夕,记者还从网上查到香港周六福黄金钻石首饰集团公司深圳代理张先生的电话,在电话中,张先生称周六福在内地门店的经营形式分为直营和加盟两种,“在经营中,我们要求加盟商为顾客开具质量保证单,不售卖假货。我觉得质量保证单的作用等于发票。”随后,张先生以电话难以确认记者身份和有客人为由挂断电话。至发稿时,张先生仍未正面回应相关问题。
律师说法
不按标价开发票涉嫌偷税
“如果双方协商成功后不开发票,那这个买卖行为就已经可以说是偷逃国家税款了。”
广州市广信律师事务所张成勇律师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票管理办法很明确地规定任何交易行为都是要出具发票的,这是强制性规定。
消费者如果在买卖过程中遇到不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对于金饰店加点数或者不享受最低折扣的做法,张成勇认为,按照我国的价格惯例,一般明码标价的商品就已经含税了,商家如果在买卖形成之前主动告知也是可行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成功后不开发票,那这个买卖行为就已经可以说是偷逃国家税款了。”
业界观点
违规行为暴露品牌总部监管漏洞
“这会让顾客左右为难,千挑万选的产品因为点数放弃不舍得,不开发票又觉得没有保障。”
广东省金银首饰商会会长梁展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求顾客在购买商品后为开发票打点是很不公平的行为。他告诉记者,商会的所有会员单位都不会拒开发票,也不会因开发票要求加收顾客点数。“我们的会员单位基本上都是按照顾客的要求给质量保证单和发票两个单据。”
至于某些品牌加盟店不向顾客出具发票,梁展雄表示这些品牌都不是他们的会员单位,“这应该是个别门店或加盟商的行为,不开发票不会为经营省多少税收。”
“现在一些品牌的门店这些问题,我认为是被加盟品牌的监督出现了漏洞。”他认为,单靠加盟商自觉不能规范市场,被加盟品牌必须加强监督。
国税回应
拒开发票或加价开发票都不合法
“可以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投诉,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
广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家拒开发票或开具发票时加价的做法都是不合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
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发票。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遇到拒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广州国税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映情况,消费者投诉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税务部门接到投诉后,将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确实存在不开发票或加价开发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