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北京生活的人来说,房子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有些人于是利用买房,大行诈骗。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起“买房”诈骗案。
陈某十几年前从江西老家来到北京打拼,现在已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大型贸易市场拥有自己的摊位。但因为是外地户口,买房受到限制,心里不免遗憾。
2011年12月,陈某与隔壁摊位的老板朱某聊天时,得知朱某有一个姓吕的客户是搞拆迁的,有渠道买到便宜房子。陈某于是请朱某帮忙介绍这位“能人”与他认识。过了几天,朱某果然介绍陈某与吕某见面,吕某称自己手中有回迁办的余房,并带着陈某和朱某到了朝阳区华威桥附近某小区,告诉陈某可以买那里的房,但因为是内部操作,不能说是具体哪一套,每平方米的价格仅为8500元。只要给他每平方米1000元的“好处费”就可以办成这件事。陈某表示现金不够,吕某称可以先给定金,也就是“好处费”,他可以帮陈某贷款。第二天,陈某就让妻子游某交了73000元的定金。
四个多月过去,陈某夫妇还在一心盼望新房,不料等来的却是吕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消息。
原来,2008年至2012年间,吕某谎称自己是北京市宣武区、崇文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吹嘘自己能帮人买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丰台区等地便宜的经济适用房和回迁房,骗取十余名被害人“好处费”总计385万余元。
吕某之所以能在四年间屡屡得手,一大原因就是“准备充分”。吕某口中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购房信息和回迁房政策、其对外宣称的回迁房项目等,都能找到“出处”。为了显得真实,吕某还会向买房者索要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伪造“购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等。最重要的是,吕某准确地把握了购买人因自身买房资格有瑕疵,不惜花费巨款找关系的心理,有的被害人甚至介绍多名朋友向吕某买房。
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吕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被问及赃款去向时,吕某的交代让侦查人员大为意外。原来,吕某在2008年结识了一名金姓女子,对其称能帮助买经济适用房,金某交给吕某40余万元。在此期间内,金某因与男友高某发生矛盾,与吕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高某与金某结婚后,得知了上述事实,又发现吕某并无买房的能力,遂与金某一起找到吕某,对其殴打、威胁,强迫吕某写下总额98万元的欠条,并强行向吕某索要价值约5万元的金项链一条。吕某在高某的威胁下,陆续向高某账户中汇款60余万元。高某、金某现已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控制。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已就吕某涉嫌犯诈骗罪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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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的刘某能说会道,对房地产业的了解和对购房者心理的揣摩让刘某发现其中有利可图。2007年年底,刘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租房时认识了中介人员吴某,刘某对吴某宣称自己是某建筑开发公司销售部的经理,在门头沟石门营地区拉来了一个回迁房项目,由于政府欠开发商一笔钱,便划给公司一部分抵账房。而公司为了奖励他,给了他100套房子销售作为奖励,他打算以每平方米3800元的价格出售。刘某开出如此低廉的价格和对房地产背景的了解让吴某怦然心动。他当即向刘某定了一套房子,并交了1万元定金。此后中介吴某开始向众多客户和朋友介绍刘某的回迁房项目。众多购房者纷纷找到刘某,经了解后大多数人都觉得价格非常合适,能说会道的刘某也让购房者没有半点怀疑,争相向刘某交付定金。2012年10月4日,部分等了近5年的购房者产生怀疑,于是他们将刘某约出后逼他交付房子,而根本没有房源的刘某依然没法兑现承诺,随后赶来的民警将刘某抓获。
说“法”涉房诈骗多发根在楼市乱象
为控制房价过快增长,打击炒房行为,限购、“新国五条”等稳控商品房市场的政策相继落地。一些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于是想通过各种渠道获取购房指标。另一方面,高企的房价,也让不少人将目光投向了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同样是因条件限制而望房兴叹。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编造各种购房骗局。应该说,与常见的种种诈骗相比,此类涉房诈骗对被害者的伤害程度更为严重。
遏制涉房诈骗,首先需要对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但更为重要的是,构建一个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在保障房分配中推行全方位的公开。因为,部分公众之所以陷入骗局,在于他们看见了房地产市场、保障房分配中存在的种种潜规则,并将购房的希望寄托在这些潜规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