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广西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泉水水源地检测结果的通报》显示,48家企业水源地年检不合格,这引发了不少市民对自家饮用的天然泉水、矿泉水水质的担忧。
水源地检测不合格与水质不合格是否能画等号?记者专访了此次检测的总负责人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副总工程师何启仕。“水源地年检内容除了水质、水量问题外,还包括水源地的保护措施、注册登记证、采矿证(矿泉水企业需要此证)等内容,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年检就不合格。所以说,年检不合格不代表水质不合格。”何启仕进一步解释说,“年检不合格除了企业自身原因外,也有自然原因,比如水源地保护一项,根据相关规范,水源地周边应达到设置保护隔离带、15米范围内路面硬化等标准,但是有些水源地处深山老林,而且水是从山壁流出来的,这种情况就没法进行路面硬化。”
据悉,此次参检的111家企业水源地中,有31家是矿泉水企业,80家是天然泉水企业,合格率分别是58%和56%,不合格的原因多为未办理或更换矿泉水、天然泉水注册登记证和采矿证,以及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当等。
记者在通报中还发现了一个问题,通报注明采用的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1987),但标准已于2008年重新修订出台,为什么不采用新标准进行检测?对此何启仕解释说:“报告中只有桂林海洋山天然矿泉水饮料厂‘海洋山’矿泉水、桂林皇冠(千秋)食品有限公司‘桂源’矿泉水两家标注采用了1987年版本的国标,因为这两处矿泉水水源地是87年通过评审的。当时的勘查报告是使用修订前的标准,水质中偏硅酸等对人体有益的元素符合当时的规定,而现行标准较之前略高,所以这两个点就采用修订前的国标检测,其他矿泉水全部按照现行标准执行。”他提醒消费者说,广西参加年检的111处矿泉水、天然泉水,水质总体是好的,消费者可以放心饮用。
然而,与监测站负责人态度不同的是,企业对此事要么避而不谈,要么推卸责任,甚至有些企业一听是问年检问题就当场挂断了电话。截止到发稿时,没有一家涉事企业愿意接受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