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开始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彻底的体检和风险测评。记者昨天从审计署获悉,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审计署昨天对媒体表示,目前没有更多信息可供发布。
此前有消息称,国务院26日下午发通知,要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全国性审计工作将于8月1日起全面展开,这也是审计署对地方债务的第二次全面摸底。此次审计署将对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彻底摸底和测评。审计署将开始培训,或本周进驻各省市。
通常情况下,地方性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债务和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担保债务。可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
审计
2011年3月1日起审计署18个特派办和37家地方审计机关,开始了对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的全面审查。这是最近一次对地方债进行全面普查。此次审计摸清了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3类债务情况:债务余额约10.7万亿元。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称,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对全国36个地区进行审计。这是最新的一次大规模审计。结果显示,一些地方通过各种方式变相举债融资的现象较为突出。今年6月10日,审计署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结果:36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共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了12.94%。
应对
2011年7月6日国务院首次明确表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较大,存在风险隐患。提出将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针对国家审计署此前相关审计结果,国务院提出要落实相关整改工作,以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同时,要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
2013年4月17日新一届政府成立后第二个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信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2013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引起了常委委员的高度关注。常委委员建议,对地方政府的欠债情况要认真做理性评估,把欠债底数弄清楚,希望国务院对多年来积累的问题要下决心清理,以防酿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