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功能与个人住房信息联网“重叠”,只限行政管辖区内联网,只由地方政府查询
李乐
尽管在2012年6月完成40城市联网的目标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工作的速度有所放缓。但房地产市场信息化监管的进度,却在另外一条路上悄然提速,地方政府已经着手自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对辖区内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
目前,部分列入住建部“科技示范项目”的地方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已经开始由住建部验收。不过,对于未列入“科技示范项目”的地方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无须由住建部验收。天津市、福建省的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均已投入运行。
在各地已经投入运营的“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中,包括市场交易、权属登记功能等,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着力推进的个人住房信息全国联网系统的功能“部分重叠”。而相比于后者,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系本行政区划内联网共享,由地方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阅分析使用。目前尚无全国联网的计划。两套系统形成的数据库能否共享亦无明确要求。
地方主导动态监测
“(住建)部里面最近确实验收了天津市的系统,因为这个系统已经列入了部里面的‘科技示范项目’。”8月8日清晨,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开发运行的“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已经经过住建部验收,并已投入使用。
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由6个子系统组成,通过“房地产动态监测分析系统”“估价监管系统”“房地产经纪管理系统”“房地产租赁管理系统”“销售人员管理系统”“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对属地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的信息化监控和管理。天津市的这一动态监测系统,研发试验历时超过两年。
通过动态监测系统,天津市房管局对取得销售许可超10日无销售记录的项目自动“报警”,并及时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行为,意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住建部科技司、信息中心组织了对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的验收。不过,一位参与此次验收的权威人士向记者解释,动态监测系统研发、试验、运行均由天津市政府主导,之所以由住建部组织验收,是由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将这一系统申报了住建部“科技示范项目”,并得到了住建部的批准。
有消息称,目前,除天津市外,福建、广东、北京、江苏等省市,都在不同程度上建立并运行了辖区内的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对于未列入住建部“科技示范项目”,系统研发、试验和运行,都无须住建部进行验收或批准,住建部也不为这些地方政府自建的动态监测系统提供技术和资金帮助。
部分功能“重叠”
尽管各地“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在技术结构、功能实现等方面有所不同。但是,多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士向记者表示,动态监测系统的部分功能,确与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着手推进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的功能存在“重叠”。
2010年6月,住建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会议”,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国家发改委对电子政务工程的要求,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采用镜像技术,将地方城市的房产交易、个人住房权属登记信息等数据全面、完整地采集至住建部设于各城市的前置服务器,并实现数据实时更新。
住建部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所共享的数据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交易数据,包括房地产交易的时间、价格、产权所有人及其变更信息等;二是权属数据,即个人名下房产的数量、位置、面积等。
在目前已经经过验收、投入运行的天津、福建等地方的“动态监测系统”中,也拥有相同功能。
目前,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已经投入运行,该动态监测系统的内容包括“提取房屋销售、交易、权属登记数据”,并“针对房地产项目开发信息和房屋销售、交易、权属登记分散在各管理部门各不相同的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的状况,进行了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综合利用,实现了楼盘信息从开工、销售、交易到登记数据无缝链接,较全面地展示了房地产市场整体态势”。
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则通过“房地产估价管理系统”实现评估工作全程监管,是天津市评估机构专用系统,用于制作、提交、打印统一格式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从而对房屋产权交易的“产权变更”、“价格”等重要信息,进行提取和汇总。
只限“辖区内”联网
“从原则上说,没有对地方政府运行的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进行全国联网的要求,这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是两件事情。”8月8日清晨,前述住建部内部人士向记者解释,对于两套系统的功能重叠问题,他不愿做出评价。
本次对天津系统组织验收的是住建部科技司和信息中心,前者是住建部“科技示范项目”的主管司局。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则由住建部房地产监管司主要牵头执行落实,由住建部信息中心承担协调工作。不过,相比于地方自建“动态监测系统”的效率,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的进展较为缓慢。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从2011年就已经开始正式投入运行,而2010年时,住建部正式向全国提出要求,推进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的建设工作,并要求在2012年6月前,完成对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
与福建情况相似,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等省的动态监测系统虽然被冠以不同名称,但均已在2010年以后陆续投入运行。相比之下,住建部在完成了2012年6月前联网40城市的工作目标后,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速度,已经明显放缓。
多位住建部、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负责人均向记者表示,并无到2013年6月前联网500个城市这一硬性目标,住建部只是希望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能在未来覆盖约500个地级城市,但并未设置时限。
而在完成40个城市的目标后进展相对降速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国务院没有下发新的目标。
“地方都是辖区内的数据联网共享,不同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在全国范围内联网涉房信息,所以地方的阻力没有那么大。”接近住建部的一位权威人士称。福建省就将省内9个地级城市的涉房信息通过动态监测系统实现了全省共享。
记者了解到,动态监测系统形成的涉房信息目前主要由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使用和共享。
截至目前,各地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系统尚无全国联网的计划,亦无“两网信息合并或共享使用”的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