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8月14日电(记者吴贻伙)今天,安徽省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涉嫌受贿一案(本报7月2日一版曾作报道)开庭。庭审中,对于案发前毋保良将所收受钱物中的1790余万元人民币、4.3万元美元以及贵重物品等款项,交存到萧县招商局和萧县县委办公室存放的行为是否属于受贿性质,控辩双方对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毋保良于2003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担任萧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干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38.9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手表一块。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和所举证据,毋保良均表示“属实”、“没有什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