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近期监管层正在研究探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未来有望逐步推广。尽管目前审计署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结果还未“出炉”,但业内人士基本判断债务总额不小,较2010年底的10.7万亿人民币(下同)将大幅增加。报道引述中诚信集团执行副总裁闫衍表示,据其估算,截至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约在15万亿至18万亿之间。
闫衍指,地方债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可以根据公开数据测算的显性债务,主要包括财政部代发地方债、城投债、平台贷、信托等;二是难以公开数据统计的隐性债务,包括垫资施工、BT(建设-移交)、发行理财产品、私募等隐性债务。闫衍表示,不仅地方政府性债务尚未摸清,作为发行人,地方政府信用资信情况也尚不明晰。
闫衍表示,一部分是财政部代发和试点的地方债,这部分监管层未要求评级,也没展开评级;另一部分则是评级机构在进行城投债评级时,根据需要对地方政府评级,但仅作为融资平台司等政府类发行人评级时的参照,限于评级机构内部,也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