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4日到香港北角春秧街的冰鲜肉店,发现有店铺将冰鲜凤爪及肉类放置于室温下出售,没依照牌照规定储存在冷冻柜内。(来源:香港《明报》)
中新网10月25日电据香港《明报》报道,冰鲜肉类若没妥善存放冷冻柜,容易滋长细菌,有可能引致食物中毒。香港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食环署规管冰鲜肉店的制度,并派员巡查香港46间冰鲜肉店,发现逾六成店铺违规处理冰鲜肉类,包括将冰鲜肉类存放于室温而非冷冻柜内,以及涉嫌将冰鲜肉类冒充新鲜肉类出售。
调查亦发现,过去4年食环署只发出3封警告信,当中3年没发出警告信。申诉专员黎年指食环署“立法严谨,执法宽松”,提出8项建议,促食环署加强巡查,以增加阻吓力。
香港食环署发言人表示,会积极跟进申诉专员公署的建议,包括会制订指引,加强突击巡查及监察曾违规而被警告的冰鲜肉店,以提高监管成效。
现时香港约有1300间冰鲜肉店,按食环署牌照要求,冰鲜肉类必须储存在摄氏0度至4度的冷冻柜内,以确保食用安全。
申诉专员公署派员到各区街市巡查46间冰鲜肉店,发现有29间店铺违规储存冰鲜肉类,比例占逾六成,包括将冰鲜鸡储放室温下的胶箱,并涉嫌将已拆去包装的冰鲜鸡冒充新鲜鸡,放在没装设冷冻设施的柜出售;而部分店铺的冷冻柜因储放过多冰鲜肉类,怀疑冷冻不足。公署一个月后再派员巡视该46间店铺,发现仍有近半即21间违规。
香港《明报》记者24日到湾仔、铜锣湾、北角一带街市,发现大部分冰鲜肉店已遵照牌照要求,将冰鲜肉类储存在冷冻柜内,但北角春秧街仍有店铺将冰鲜凤爪及肉类放置于室温下出售。
按现行制度,香港食环署若发现有冰鲜肉店违规,会先口头警告持牌人,要求2日内改善;若再次违规,署方会发出警告信,若6个月内遭发出3次警告信,署方会考虑吊销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