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明:土地制度改革要切实做到“谋定而后动”
“土地管理制度是一项基础制度,改革要遵循问题导向,坚持原则,严守底线,积极稳妥审慎进行,在重大问题上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在1月10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针对当前社会热议的土地制度改革,明确给予定调:土地改革事关重大,土地制度改革务必要积极稳妥推进。他强调,当前,要注意夯实扩大权能这一基础、完善征地制度这一关键,努力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
“一定要抓住改革的核心要求和根本目的。”姜大明强调,把握中央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其核心是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目的是实现和维护好群众权益。无论是扩大集体土地权能、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还是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都要重视市场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用途管制、规划管控和市场监管中的宏观管理作用;都要把维护好、实现好群众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针对社会上希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步子快一些、改革的范围大一些等声音,姜大明强调,国土资源系统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按中央的统一部署推进改革,不搞大轰大嗡、急于求成,切实做到谋定而后动。要坚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改革原则。
姜大明表示,当前,土地管理制度要注意夯实扩大权能这一基础、完善征地制度这一关键,努力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在夯实土地权能方面,由于农村土地房产的特殊性质,涉及众多部门协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落实十分困难,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作为,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在完善征地制度改革方面,要把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缩小征地范围,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难点问题研究透,制定好方案,切实做到被征地农民现实生活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在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方面,要与目前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紧紧结合起来;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必须通过试点,探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积累充分的经验,为修法打下基础,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