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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民心工程缘何四年未交工

时间:2014-06-06 15:46: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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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开始建设医院医技综合楼,这座饱含了全盟群众安康的民心工程,至今仍没有交付使用。

  2010年7月,锡林郭勒盟的鑫泰建安公司承接了锡盟医院医技综合楼的建设工程,该工程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建筑面积为37000平方米。同时,为了保证该工程的顺利完工,鑫泰公司与四川藉民工代表纪灵福于2010年7月25日签订了“锡盟医院医技综合楼”《工程劳务施工承包合同书》,纪灵福以单价168元每平米的价格承包了该工程的主体施工,合同价款600万元左右。

  据纪灵福介绍,合同签订后,纪灵福和乡亲们都知道,大家远离家乡数千里,就是想挣些钱给孩子上学、给父母看病,鑫泰公司在当地口碑很好,与鑫泰合作,大伙很有信心。于是,一帮老乡齐心协力,披星戴月,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完成进度。鑫泰公司方前期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初期阶段合作顺利。

  后来,鑫泰公司聘请了侯明发作为公司副经理,主抓锡盟医院项目施工,在这一阶段,盟医院科技综合楼的相关工程款项由鑫泰公司帐户拨付。

  到2011年12月,按照工程进度,纪灵福等所承包的楼房主体已经完工,与项目部结算时,侯明发却利用其在该工地的管理权和地位优势,采取隐瞒手段少算了20多万元。后经纪等雇请专业工程预算人员计算确认后,才得以知晓。

  至此,除去已经支付的510万元,鑫泰公司项目部仍欠民工人工费70余万元。

  由于该工程的各种款项鑫泰公司方均已划拨给项目部,民工的工资款应由侯明发来负责结算支付,可大家多次找侯明发追讨报酬时,侯却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推延。纪灵福只好找鑫泰董事长张剑平,说这个工程原本就是鑫泰公司承建的,当初民工们也是和鑫泰公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协议,请鑫泰公司负责偿付。由于当时项目部还是侯明发负责管理,所有支出款项按规定得有侯明发的签字后鑫泰公司才能付款,张剑平让纪再找侯开具结算单,侯明发置之不理,鑫泰公司也就没法直接支付这笔工资欠款。

  2013年4月15日,迫于无奈,纪灵福就和鑫泰公司劳务报酬纠纷一,案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鑫泰公司履行合约,支付拖欠的民工劳务报酬74万多元。

  此次诉讼中,鑫泰公司便委派项目部侯明发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因为劳动报酬牵扯相关工程量等,侯是项目部负责人,只有他代表鑫泰公司才能说得清来龙去脉。侯却开庭未到。后锡林浩特市法院将侯明发追加为第三人,并再次开庭审理。

  锡林浩特市法院于2013年9月10日作出(2013)锡民一初字第392号判决书,经审理认定,原、被告签订的工程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主体的劳务,全面履行了合同,应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第三人系被告公司委派的项目部负责人,其从事经营锡盟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工程的行为代表公司,与原告主体工程结算中土建已完成施工建筑面积结算有误,应以实际鉴定为准,其它结算真实有效。判令鑫泰公司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给付民工劳务报酬740038.4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该判决生效后,法院于2013年11月5日下达了(2013)锡执字第464号执行通知书,要求锡盟鑫泰公司支付纪灵福等的劳动报酬。

  出乎意料的是,在392号判决已经生效、15天上诉期已过无人上诉、原告方申请执行、法院方已经下达了执行通知、鑫泰公司正准备履行判决的情况下,判决书并没有判令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侯明发却又提起了上诉。

  2014年4月25日,历经一年多努力,四川资阳县民工纪灵福和老乡们终于等来了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焦急等来的这一纸裁定浇灭了民工们几年来的苦苦等待——这让老纪和120多名民工坐不住了。

  眼见早该拿到手的工资款没了影踪,民工们群情激愤,竟“押”着老纪一同到盟中级人民法院找民三庭庭长邓秀英,这时的锡盟法院见难以劝解情绪激动的民工,为了安抚民工情绪,法院紧急从鑫泰公司工资保证金账户上先予支付了40万元,民工这才稍稍安稳。

  “总共74万多,法院从鑫泰公司划了40万给我们,还余34万多还没有着落。”纪灵福满腹抱怨,愁容满面。

  2014年5月26日,记者见到了鑫泰公司董事长张剑平,一提起这起民工工资案,他表示非常遗憾:“鑫泰公司在锡盟扎根20多年,从建筑业起步到现在做成涉足多领域的集团公司,我自信口碑还不错。之所以发生了盟医院综合楼工程现状,是我张剑平管理不善,我难辞其咎。这可是一个关系锡盟一百多万民众就医条件改善的民生工程,不仅盟医院领导重视,锡盟相关部门也非常重视,当初选择我们鑫泰来做,就是因为相信我们公司,侯明发受公司委托而负责项目部的管理,却不给民工支付报酬。纪灵福找我时,我让纪灵福找侯开个结算单来我公司就会付,可侯明发就是不给纪灵福开结算单。闹成现在的局面是:侯明发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因种种原因不开工,却一直霸着工地,导致该工程停工一年多,使原本计划2012年底就投入使用的盟医院科技综合楼至今无法完工。出于为改善锡盟的医疗条件和民生大计考虑,盟医院于2013年5月3日给我们公司下达了《解除合同通知书》,5月8日下达了清理现场通知书,我公司也通知了项目部,但侯明发拒不清场,使牵涉着锡盟广大民众的医院科技楼的工程弄成现在这个样子。我很内疚、很自责,愧对民工、愧对盟医院领导、愧对锡盟父老乡亲!”

  张剑平还介绍道:锡市一审判决书生效后,纪灵福就审请了执行,市法院也给公司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当时已到年底,鑫泰公司帐上资金不足,但为了民工兄弟能够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公司还是在积极着手履行判决,和纪灵福协商分二期偿付时,纪灵福同意了。谁知道还没等我们履行偿还欠款,就出现了以后很多的事。

  2014年5月26日下午,在锡盟医院的该工程现场,我们见到,历时几年,鑫泰公司的施工标示牌已经破旧不堪,医院综合楼工程的主体已完工,门窗未装,外装修一部分完成,整个工地一派混乱,模板、钢筋建材随处堆放,工地上无一人施工,与医院里熙熙攘攘的患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锡盟医院,谈及该工程,那院长万分无奈:“这个纠纷,是鑫泰公司内部矛盾引起的,使我们医院和锡盟民众成了最大的受害者。鑫泰公司是该工程承建方,和项目部侯某之间内部产生了矛盾,却在我的场地上干起仗来,导致我们的工程停工一年多,至今无法开工。不管鑫泰公司内部有多大的矛盾,你们耽误得起,可我们医院耽误不起呀。这可是全盟一百多万人的医疗设施,关乎民生大计,一误几年。希望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尽早解决困境,尽快结束混乱的现状,让工程走上正轨投入使用,造福锡盟百姓。”

  27日上午,就此案相关情况,记者来到了锡盟中级人民法院。记者拨通了该案主审法官图雅的电话,说明想了解纪灵福民工工资案件的相关情况,图法官称正在外面办事、该案已经审理结束,具体情况找办公室负责宣传的同志了解。

  中院办公室白主任对此案向记者解释说:该案已发回基层法院重新审理,具体什么情况可以找基层法院了解。记者拨打邓秀英法官电话,均未接通。

  在锡市人民法院,孟院长对此案件向记者解释说:农民工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尽管我们法院每年有7千多个案子,但我们研究,将纪灵福这个案子作为重点来办,会给农民工一个满意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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