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山西、辽宁、黑龙江、河南9个省市14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膨化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糖精钠、甜蜜素、山梨酸、苯甲酸、总砷、铅、酸价、过氧化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指标。
经检测,标称巧巧(漯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个批次“巧玲珑” 紫薯薯片(油炸型膨化食品)(66克/袋 20140103L3)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标准要求不得检出,实测值为“1.5×10-2g/kg”。
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工商部门表示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一律停止销售。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不合格的膨化食品名单
食品名称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企业 | 规格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实测值 | 被抽样检验经营者 |
紫薯薯片(油炸型膨化食品) | 巧玲珑 | 巧巧(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 66克/袋 | 20140103L3 |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 不得检出 | 1.5×10-2g/kg | 天津市蓟县家乐商贸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