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称,她在窝窝团花98元团购了一张价值192元的黄记煌爱琴海店经典双人餐团购券,于11日和朋友前往就餐。“吃完饭后,我到收银台要发票,遭到对方拒绝,理由是团购优惠力度大。”刘女士对此很不满意,“以前我也团购过多家饭店,消费后都是很顺利就开了发票。”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联系上黄记煌爱琴海店,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店属于半直营半加盟,“相较于其他家,我家的折扣最大,所以消费者团购套餐开不了发票。”记者随后以消费者身份分别致电北京其他3家黄记煌加盟店和1家黄记煌直营店,得知团购均可开发票。
对此,黄记煌加盟总部相关负责人张女士称,“你找相关部门投诉吧,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记者将情况反映至北京黄记煌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营运部称,“经调查,这是黄记煌爱琴海门店与窝窝团双方所签约的服务,与总部无关,需两方协商解决。”
窝窝团官方客服热线表示,“只要是在窝窝团购买的商品,都可通过商家开发票。如遇拒绝,消费者可提供订单号,我们会与店方协商。”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消费者去哪儿消费了,就有权利向哪儿索要发票。”
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张起淮律师称:“商家不开发票的行为既违规又违法,实际上是公然偷税。只要消费者消费了,商家就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发票。”张律师称,若消费者遇此情况,可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工商管理部门或地税局等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