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今天对Verizon通信公司开出740万美元的罚单。处罚理由是该公司没有在利用用户信息进行营销之前,适当告知他们的隐私权。监管机构通过调查发现,从2006年开始大约有200万个新Verizon手机用户没有收到有关利用消费者信息进行营销活动的隐私声明。
该声明包含知会消费者相关营销信息选择权的内容,所以这200万个用户在无法选择的情况下,参与到Verizon的营销之中。
运营商利用它们收集的个人数据从事营销通常是被禁止的。但是如果经过用户授权,这样的营销活动还是合法的。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执法局局长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显然是不能接受的。运营商利用客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大量的营销活动,却没有给他们选择退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