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软公司出品的搜索引擎“必应”搜索关键词“北京法院网”,竟显示出两家同名网站,页面内容相似。搜索者糊涂了:谁是真的?其中一家是由民营公司主办的营利性网站“北京法院网-110网”;另一个同名网站域名注册时间为2002年,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中国法院网的子网站。
用必应搜索“北京法院网” ,出来俩网站
“北京法院网-110网”首页
今天,北京法院网工作人员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该网站已知悉此事,已经反映到上级单位,相关部门正在处理此事。
记者调查 搜“北京法院网” 一下出来俩
日前,记者接到读者刘先生反映,在必应上搜索关键词“北京法院网”,竟然同时出现两个“北京法院网”,而页面内容设置也十分相似。
“之前只有一个北京法院网,它是有法院系统官方背景的。现在出了两个,我都糊涂了,不知道哪个真哪个假。”刘先生说。
刘先生所称的有法院官方背景的“北京法院网”,已经设立十多年。除律师、政法记者等相关法律人士经常浏览外,网站上刊载的拍卖公告、法律法规、裁判文书以及法院庭审直播栏目,也被广大普通网民关注。
该“北京法院网”是中国法院网的子网站。中国法院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新闻网站。
而记者通过实际操作,确实从必应的搜索结果页面中同时搜到了另一个“北京法院网”。
这个网站全名为“北京法院网-110网”。在该网站的首页,每个栏目的栏头都有“北京法院网”字样,且通过标红做了突出处理。
通过浏览记者发现,“北京法院网-110网”的栏目设置和“北京法院网”十分相似,都有裁判文书、法律法规乃至法制新闻等内容。
其中,包括多条像《北京法院年内全面推行网上立案 当事人可在线提交材料》、《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开通 三级法院全部开通官微》这样的北京法院内部新闻。
山寨网站 登大量商业信息
“北京法院网-110网”和“北京法院网”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的网页上有大量商业信息以及广告。
在“北京法院网-110网”首页上,网站顶部正中醒目位置就是宣传一位律师的广告,上面有律师的头像以及咨询电话等。而在首页的左侧位置,也刊登着多位“北京法院网推荐律师”的照片,并标注了姓名。
这些照片下面的栏目,是“按地区查找北京法院网专长律师”,这些地区不但包括国内各省市自治区,也包括港澳台以及其他国家。
瞅准律师 推付费广告位
“北京法院网-110网”的网址为www.110.com/zhuanti/beijingfayuanwang。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110网的备案名称为“法律咨询网”,主办单位是北京达特康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它是一家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据该网站介绍,它“拥有公众咨询注册会员50万名,开通300多个地方站点,遍布全国34省、300个大中型城市,业务贯穿司法机关、政法院校、大中企业及律师事务所”。
该网站还称,它是“律师首选的展示、推广平台,针对律师的职业范围、擅长领域、执业年限设计适合律师的品牌服务”。
记者从该网站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律师如果想在网站上得到更多的展示机会,需要付费。
该人告诉记者,首页上的展示位置是好位置,但已经都卖光了。“卖得最好的是首页的‘首席推荐律师’版块,一年1万元,但已经排不上号了,正在宣传的律师常年续费。”
该人说,现在只有“专长版块”有位置,位置在从首页的“专长”栏点击进入后的二级页面里。一张图片展示价格5500元,“展示3张可以打折”。
“普通会员律师只能在网站上与当事人进行文字沟通,很难转换成电话量。”因为,“律师回复问题时不允许留联系方式,但律师付费后,联系方式就能被直接看到。”
民企专办“法院网” “李鬼”一堆
此外,记者在必应上进行类似搜索,还发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10网”、“北京法院-110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0网”、“海事法院-110网”、“法院调解-110网”、“基层法院管辖-110网”、“中级法院管辖-110网”、“高级法院管辖-110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110网”、“北京市公安局犯罪记录 - 110网”等搜索结果。
这些链接或指向“北京法院网-110网”首页,或指向该网站中的某个页面。如果仅从必应搜索结果下方显示的文字看,很容易将其误判为政府官方网站。而这些网站都由北京达特康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如“北京市公安局犯罪记录-110网”这一搜索结果的下方,显示的是“北京市公安局警务公开细则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处理问题的通知”字样。
值得注意的是,该网站的域名为110.com,110又容易与公安联系在一起。该网站在宣传中也称,“110网域名符合大众平日生活中的思想认知,且深具特殊含义,能够很快得到网民和大众的公认……”
称有官方背景 遭到否认
“北京法院网-110网”是否有官方背景?该网站工作人员答复记者:“你要说关系,哪个网站经营这块(业务),肯定都会和司法部门有良好的沟通。这是没问题的。”
但中国法院网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中国法院网下属的子网站,网址中都含有“chinacourt.org”,如果没有,就与其无关。
今天上午,记者又联系到北京法院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北京法院网-110网”与“北京法院网”没有任何关系,目前单位已经知悉此事,“我们已向上面反映了这个情况,相关部门正在处理”。
法律观点 山寨网站 涉嫌侵犯名称权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告诉记者,网站叫同样的名字,消费者看到后,会被误导。如果“北京法院网-110网”未经“北京法院网”同意,但发布的材料是“北京法院网”的,就构成误导,后者可以主张权利。
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北京法院网-110网”涉嫌侵犯“北京法院网”的名称权,也涉嫌不正当竞争。
“即使‘北京法院网’不是注册商标,但毕竟经营多年、有知名度,‘北京法院网-110网’的做法显然会导致公众误认。”
他说,“北京法院网”的设立者可以起诉维权,要求停止侵权、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问题严重,比如造成网页浏览者的重大误解,在误以为对方是有法院背景的官方网站的基础上,投放了广告或付出了其他利益,且达到一定数额,则涉嫌诈骗罪。”他说。本版文/记者 张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