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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法管不住日照浩宇 企业污染胆从何来?

时间:2015-01-08 17:31:03 来源:中国商业报道网 评论:0 点击:

  个别地方企业的污染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背后是当地官员畸形政绩观的默许和纵容,对此,新《环境保护法》将拿“保护伞”开刀。具体规定是: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面对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引咎辞职”。

  媒体早前报道的莒县浩宇能源腾胜精细化工沥青中间槽突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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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早前报道的浩宇能源焦化厂冒出的黄烟。

  浩宇能源被爆是莒县污染大户也是纳税大户

    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原日照浩宇能源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玉君,厂区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经济开发区淄博路以北、莒安路以西,主要经营焦炭生产销售,包括煤焦油、粗苯、洗油、硫磺、硫酸、氢氧化钠的批发销售。

  但据了解,山东浩宇能源及焦化厂4年来已累计多次被山东省政府通报山及东省环保厅、监察厅挂牌督办,但至今仍在生产经营,行政机关也未在规定期限内“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顿”。浩宇能源未批先建,焦化厂区周边多个村庄未在建设之前搬迁,建成后未经验收已连续生产五年,超标排污对地下水、空气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仅其中的一个村,村民中患支气管病、肺病和肝病的比例增多,“怀孕妇女中,2013年自动流产的就有7个”。

    山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之前接受媒体采访表示,直至今天,山东省环保厅对浩宇能源的挂牌督办仍未解除。主要问题仍是城市煤气化工程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运行,周围村庄尚未搬迁完毕,而该厂依旧擅自生产。

  而一位在浩宇能源炼焦厂工作的技术人员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曾称,“浩宇能源仍然是莒县的污染大户,但浩宇集团同时也是莒县的纳税大户。上级三番五次的挂牌督办之所以不起作用,最关键的是当地政府在保护这个纳税大户,归根结底是当地官员‘杀鸡取卵’的工作方式和‘饮鸩止 渴’的政绩观在作祟。”

   浩宇焦化厂对当地的污染引起了周围村民的严重不满,纷纷投诉全国多家媒体,媒体也成篇累牍对浩宇的污染事件进行了曝光,有的律师干脆在媒体上发表文章,督促执法机关能够拿浩宇能源为新的环保法“祭刀”,然而这种种监督对日照浩宇能源似乎没有任何影响,在尚有1/3村民没有搬迁的情况下,浩宇能源依旧我行我素,该怎么生产还是怎么生产。

   一位知情人透露,虽然现在尚有1/3的村民没有搬迁,但是在2014年的12月29日,山东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发布了两个公告,浩宇集团对早已投产并严重污染环境的“莒县丰源热电有限公司搬迁工程”申请环评,对“浩宇物资有限公司城市煤气化工程项目”申请验收。

   人都还没搬走,浩宇焦化厂就申请验收,老百姓都在等着看着,环保部门能给它通过验收吗?浩宇能源大肆污染,背后仰仗的是谁呢?

   市领导曾多次亲临浩宇集团视察并表扬

  据之前有媒体报道,日照市的主要领导在莒县调研时曾查看了浩宇集团新上热电联项目。并要求市直各部门为企业发展提供全力支持。在用好“三大机遇”、对上争引、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为莒县发展提供“绿色通道”和到位服务,共同推动莒县县域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这位领导在视察中也强调,要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多为群众做“雪中送炭”的实事好事。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全覆盖,坚持为民办实事制度,更加关心困难群体生产生活,让群众享受到发展带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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