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处罚决定书认定,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简称网易公司)为“网易云音乐”运营主体,无法提供涉案音乐作品的来源及授权证明,经通知后未及时删除侵权音乐作品,其确实存在未经允许擅自通过互联网提供他人作品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且涉案作品数量较大,故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8月11日,根据受害人的投诉,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网易云音乐”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1542部涉嫌未经允许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音乐作品,要求网易公司提供涉案音乐作品著作权证明,并接受调查。
网易公司辩称,“网易云音乐”网站域名(music.163.com)属于是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杭州网易),不承认“网易云音乐”业务是其经营的。
而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核查发现,“网易云音乐”域名自2014年9月10日经申请变更至杭州网易名下,案发时“网易云音乐”网站及其各客户端均是由网易公司运营的,在接到投诉方通知和文化执法总队告知后,始终未提供任何涉案作品的来源证明,也未进行下线处理。
2014年12月5日,就此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召开,网易公司的申辩意见未被采纳,听证会认定网易公司存在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去年以来,网易云音乐不断遭遇侵权盗版的指控。2014年11月10日,武汉中院发布诉前禁令,要求网易公司停止“网易云音乐平台”、“畅听流量包”以及OPPO手机内置音乐服务发送623首涉嫌歌曲。这是我国法院首次针对网络音乐版权发布诉前禁令。
2014年12月1日,环球音乐发函警告网易云音乐平台等四家网络音乐平台侵权,要求将侵权内容下线,否则将起诉至法院;12月17日,周杰伦所在的杰威尔音乐公司发表声明,称网易云音乐平台等网站涉嫌侵犯周杰伦的音乐版权,要求相关网站立刻将侵权内容下架。
2015年1月4日,南京极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维权声明,斥责“网易云音乐”侵犯其音乐版权,并表示将以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
2014年年底,因为网易云音乐平台传播的200首音乐作品因涉嫌侵权,酷狗音乐起诉,要求其立即停止相关音乐的播放及下载,索赔金额高达百万。该案已经由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受理。
网络音乐行业版权乱象日益影响发展,也引起了国家主管部门的重视。1月14日,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总结会暨新闻通气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会上表示,继网络视频领域版权治理取得良好成绩之后,下一步执法重点将包括音乐领域。
阎晓宏强调,未来版权行政管理要突出执法,监管要抓好重点案件,研究版权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
自2005年至今,“剑网行动”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累计查办案件4681起,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676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88件。目前,各地版权部门实施的版权重点监管的网站已达30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