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欠薪”一词屡屡占据头条位置,据此引发的各种“讨薪”事件也频频上演,由此带来的悲剧也桩桩震撼人心。
随手翻阅近期报纸,随意浏览网页头条,欠薪之殇随处可见,讨薪悲剧重复不断。2014年12月15日,人民网报道,云南巧家县通乡油路工程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无奈喝药自杀,副县长戏称“死了人事就好办了”;2015年1月20日,新华社报道,河北冀州市,90万元工钱一拖再拖,14岁女孩为父讨薪跳楼身亡。
年年欠薪,年年讨薪,年年伤心。媒体呈现的,只是一个缩影,更多的没有浮出水面,登上头条的欠薪问题,却实实在在地存在、蔓延。对于以死讨薪,我们拒绝这样的荒诞,却难以体会其背后的无奈与无助,失望与绝望。除此之外,拦路讨薪、横幅讨薪、下跪讨薪等怪现状也愈演愈烈。相比之下,后者或许多了几分理性与文明,少了几分冲动和悲戚,却依然无法诠释和承载接踵而至的欠薪之殇。
当欠薪之殇从事件逐渐沦为事情,我们不知道,这是否是一种悲凉;当舍命讨薪,从偶发成为习惯,我们不知道,这是否是一种悲哀;当欠薪事件只能以殒命才能换取媒体和社会的惊鸿一瞥,我们不知道,这是否是一种悲怆。
日前,人社部、住建部等中央8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无疑,此举让处于欠薪困顿中的人们看到了一丝曙光。
不仅如此,各地方也相继出台利好政策,以便更好地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典型的,当属四川的“政府兜底”举措。据《四川日报》报道,1月22日,四川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等12个部门联合召开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视频会议,会议指出,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级政府先行垫付。
客观而言,在涉及政府工程款这一问题上,采取政府兜底,先行垫付,在根治欠薪顽疾问题上,或许并非釜底抽薪之举,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起到了雪中送炭的效果。对此,笔者给予点赞,并呼吁多地政府及时效仿,深入推广。
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在解决欠薪问题,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屡屡重拳出击,不管是在政策精神上,还是落实举措上,各级劳动监察部门都尽职尽责,积极协调,切实履行《劳动法》;司法部门也逐渐强化“欠薪入罪”的落实工作,并建立和公开“老赖黑名单”,多管齐下,力图解决欠薪问题。
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恶疾是,很多时候,原本是协助讨薪的政府,往往成为欠薪的主体。政府变身“老赖”,每每遇到这种尴尬,不管是劳动监察部门,还是司法部门,或多或少都会畏首畏尾,甚至是敷衍了事。原本的制度保障,如形同虚设;原本的强化落实,也会出现选择性失明。云南巧家县通乡油路工程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无奈喝药自杀,媒体纷纷关注报道,实际上,调查发现,这竟是一桩不折不扣的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悲剧。唏嘘嗟叹的同时,我们应该反思什么,不言而喻。
我们在高喊欠薪入罪,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政府恶意欠薪,又该当何罪呢?最近,有“全国最大包工头”之称的太平洋建设董事长严介和,公开状告六地政府,讨要工程款的事件,屡登头条。其实,细想起来,若非政府“老赖”,若非实属无奈,谁会愿意和政府对簿公堂呢?
很多时候,我们的政府在呼吁人们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反求诸己,自我检讨呢?看惯了击鼓传花般的讨薪历程,农民工向企业讨薪,企业向政府讨薪,最终发现,原来我们自己才是农民工最大的债务人。
百姓之事无小事,农民工权益大于天。或许,把这句话真正放在心里,落到实处,远比挂在嘴边更为重要。或许到那时,欠薪之殇才不会“涛声依旧”,因为,我们真的再也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