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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竖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大关键是落实

时间:2015-03-20 11:59:49 来源:保府都市网网友投稿 评论:0 点击:

据2015年3月19日人民网报道,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如何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作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在做客人民网访谈时指出,可以从四个关键来理解和把握。首先是中国特色,因为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成果,也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方式,我们党选择依法治国,实际上代表我们要走一条法治的治国之路。第二个关键就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国重在治理公权力,这是需要把握的第三个关键。最后一个关键体现为中国特色的法律监督。

  身为法学博士的甄贞副检察长之解读,既是高度负责的,又是极具导向性的。

  然笔者认为, “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大关键是落实。

  例如,2015年3月9日,新华网有新闻表明,2008年夏天,哈尔滨商业储运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改制,被温州泰林房地产开发公司收购,将价值20个亿的国有资产,仅以3000万元就卖给了泰林公司,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与此同时,储运公司还单方撕毁协议,与泰林公司以“重点改造工程”为名,在双方赔偿意向没有达成一致、既无拆迁许可证又无拆迁协议也没有张贴拆迁公告情况下,纠集数百人,对恒兴花园小区进行了野蛮的强行改造,造成诚鑫公司大量物品、文件、票据、设备等固定资产严重流失,给诚鑫公司造成7000多万元经济损失,致使公司全体员工失业待家,生活无着……被拆企业业主刘士滨向有关部门举报贪腐和非法强拆行为,反遭对方利用黑势力,采取令人发指的卑鄙手段迫害,致使其妻离子散,生命堪忧,有随时被灭口的危险,被害人几次欲走极端。

  我们有理由相信,哈尔滨市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有关领导干部,十之八九都学习过十八届四全会精神;而且,肯定普遍声称要依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完成好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

  但是,有关新闻报道来看,2008年发生在哈尔滨市的国有资产流失大案, 以及“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诚鑫公司严重受损案,尽管好几年过去了,然不仅至今没有结果,而且还出现了,“刘士滨向有关部门举报贪腐和非法强拆行为,反遭对方利用黑势力,采取令人发指的卑鄙手段迫害,致使其妻离子散,生命堪忧,有随时被灭口的危险,被害人几次欲走极端”之人间惨剧。

  试问:哈尔滨当地有关部门及其相关负责人,为何不能直面上述问题,而真正依照“全面依法治国”之要求办案或行政呢?难道其中有太多的猫腻或者太大的“老虎”不成?

  再问:新华网的有关新闻出来已经10天了,哈尔滨市的舆情监测系统,难道真的睡着了?抑或上报有关部门后,后者还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否则,为何至今不见哈尔滨官方的公开回应呢?

  实际上,熟悉中国国情者普遍清楚一个残酷现实,那就是,像口头上高喊“全面依法治国”,有关文件上也遍布“全面依法治国”,而“雨点小”的地方不在少数。换言之,尽管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第五代中央领导集体一再强调要“老虎”、“苍蝇”一起打,而且特别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但是,中国的一些地方在反腐的问题上,还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说得好而不落实,其危害的不仅仅是受害方,而且是集体、社会、民族和国家。有的,甚至会动摇执政党的群众基础。

  概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大关键是落实。如果落实不到位,那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会大大地打折;而且,“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必然受到严重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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