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高校工作人员身份,以招收定向委培、自考专升本相关专业的学生为名,将被害人骗至某大学厦门校区内,通过收取每人5000元学费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22起。近日,福建省集美法院一审审理了该起诈骗罪案,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和一年四个月。
2016年3月,小李的母亲接到自称某大学招生办老师的电话,向其推荐学校专业,小李遂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专业,并向“招生老师”转账了学费5000元。原本以为可以到该所大学读书的小李此时并不知道所谓的“招生老师”是骗子,而在他之后还有不少考生与家长上当受骗。同年3月与4月,该大学发布警惕招生诈骗的公告,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法院查明,张某通过林某得知林某等人与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商谈合作招生项目后,在未与该大学签订合同、未获得招生授权,且在学校已经以发布警惕招生诈骗的公告等方式否认合作招生的情况下,通过电话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后,冒用该大学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林某在明知张某已向学生收取学费,实施上述诈骗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继续提供场所用于招生诈骗。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参与诈骗二十二起,诈骗金额达110000元,数额巨大;林某参与诈骗十五起,诈骗金额达75000元,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在高招录取期间,总有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迫心情,设局诈骗。有关部门提醒家长谨防“分不够、钱来凑”的虚假招生承诺,以及“内部指标”、虚假招生网站等诈骗手段。如果遇到招生疑难问题,要通过正规渠道查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