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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下月起全面启动“多证合一”,一张执照走天下

时间:2017-07-27 09:23: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希通讯员彭为红上官晓敏向悬峰)8月1日起,在“五证合一”基础上,我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的企业注册登记,比国务院规定的时间提前2个月,是全国第3个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的省份,继续为企业减负。

  整合27项事项

  “多证合一”改革共整合27项证照,在“五证合一”基础上新增22项登记、备案事项,包括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签证企业备案,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直销企业设立服务网点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等。

  其中外省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变更备案先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再推广全省。

  “多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全省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一站式”办理

  省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多证合一”执照的办理继续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工商部门实时将所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对外公示,并及时通过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和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已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重新换领“多证合一”执照,由工商根据“多证合一”部门需要,提供存续企业基本信息。

  省工商局特别提醒: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务必在今年12月31日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换照手续;从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工商3日内发照,发照之日就一并办理了列入整合的27项登记、备案事项,不再需向相关部门另行提交登记、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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