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日一早,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某村妇女邢某急匆匆来到城郊乡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上小学六年级的女儿被人强奸了。
在外地打工回来的邢某在给12岁的女儿小花(化名)洗澡时,发现女儿的肚子隆了起来,原来女儿怀孕了。
第一个恶魔
小花吞吞吐吐地说,自己和张某谈恋爱了。但对张某叫什么、哪里人、多大岁数,都并不清楚。
警方调查走访,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案发时30岁,无业,因其他强奸行为于2016年1月被唐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正在南阳某监狱服刑。
唐河县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承办人认真阅读卷宗,审查核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供述了明知小花未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
小花的不幸,始于一场网聊。2015年4月,小花因脚骨折在家养伤,微信聊天时一个叫“浪漫追梦”的附近人添加了她,这个人就是张某。张某从聊天中得知小花年幼好玩,追求浪漫,他就顺着小花,说自己现年15岁,因打架被学校劝退。当他得知小花骨折后,更是嘘寒问暖。就这样,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2015年5月底的一天,小花的奶奶去赶集,张某和小花通过位置共享,知道了小花的地址,便骑摩托车赶来和小花见面。张某趁家中无人,性侵了小花。年少的小花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二人就这样时常保持联系。一天晚上,张某通过哄骗再次在村庄附近的小树林里与小花发生性关系。
然而,之后的DNA鉴定,排除了小花所怀胎儿与张某具有生物学亲缘关系。也就是说,性侵小花的还有别人。
第二个恶魔
检察官和警方密切配合,深入走访了解。很快,45岁的李某浮出水面。
小花父母离异后均外出打工,奶奶年纪较大,不能照顾小花。2013年秋开学后,小花就在学校附近的家教部寄宿。45岁的李某是家教部的生活老师,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缺乏家庭温暖的小花受到李某照料,渐渐觉得李某亲切可信。
然而,李某起了邪心。2015年8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带小花在唐河县城铁路桥南边的河堤上玩耍,晚上9点多,乘凉的人少了,李某在河堤上性侵了小花。事后,塞给小花50元钱,并威胁不准和别人说这事。
李某被抓获后作了DNA鉴定,也排除了小花所怀胎儿与其具有生物学亲缘关系。
第三个恶魔
2016年9月的一天,检察官王永进和年轻的女干警乔玉萍下班后又来到了小花家。他们给小花带来了一支崭新的钢笔,还有她爱吃的爆米花。看着小花开心的样子,二人提出用电动车带小花出去玩。。
他们来到了唐河岸边,当乔玉萍准备带小花去湿地公园游玩时,小花脸上满是恐惧,说什么也不愿意去。王永进、乔玉萍感觉此中必有隐情。乔玉萍开始和小花谈心,小花说:“湿地公园的保安齐某是个大坏蛋。”在乔玉萍的开导下,小花慢慢道出了另一段隐情。
齐某,现年63岁,唐河湿地公园保安,与小花姑姑的公公左某是同事。2013年8月,左某去唐河湿地公园找齐某玩,小花跟左某来到湿地公园,认识了齐某。当齐某了解小花的身世后,邀请小花常到湿地公园找他玩,小花觉得左某像爷爷一样关爱她。
随后,周末和节假日,小花多次来湿地公园找齐某。齐某给小花买零食,有时给小花一些零花钱。时间久了,小花将齐某当自己的亲爷爷看待。2014年3月,齐某的魔爪暴露了,他把小花接到家中,对小花进行了性侵,直到2015年11月份,他性侵小花8次,致使小花怀孕。经DNA鉴定,齐某是小花所怀胎儿生物学父亲的可能性大于99.999%。
2017年6月,法院认定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张某、李某也因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
(原题为《恶魔,一个也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