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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上调煤电标杆电价 14家上市电企将获益近7亿

时间:2017-08-04 15:05: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调节企业效益的“钢丝绳”上,煤电监管方手握平衡杆,正不断调整行进的姿势。8月3日,国家发改委披露首例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案被依法查处,23家涉案火电企业合计罚款超过7000万元。尽管从去年下半年煤炭价格就持续上涨,导致燃煤发电企业成本猛增,经营出现比较严重的困难,但这并不能成为发电企业合谋操纵市场价格的理由。事实上,企业的做法正好跟电改建立竞争市场的方向相悖。借由此次处罚,发改委也传递出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和秩序的信号。

  就在国家发改委披露此次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案之前,多个省份曾陆续上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难。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至少1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电价调整信息,合计2017年度获益至少6.98亿元。

  在原料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煤电企业所面临的形势仍难言轻松,不论是业内人士还是上市公司,都以“杯水车薪”来形容此次上调电价对煤电企业的效果。而年内是否还会有第二次上调?多位分析人士给出了很谨慎的悲观判断。

  多家电企上半年业绩预亏

  2016年下半年兴起的“煤超疯”近日形势暂稳。河北省政府8月3日官网消息称,河北港口集团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8月2日发布信息,2017年7月26日至8月1日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583元/吨,环比持平,结束了连续7周的上涨局面。

  不仅原料价格企稳,煤电企业亦收到了政府的“清凉费”。近日,14家上市公司接连披露,已收到省级发改部门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为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决定提高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自7月1日起实行。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截至8月3日,已有至少14家上市公司披露标杆电价上调信息,其中有10家披露了上调预计对2017年度收益的影响,共计6.98亿元。上述14家上市公司分布在8个省、自治区,分别为广东、河北、湖北、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

  其中,河南地区上调幅度最大。豫能控股(001896,SZ)7月11日披露,河南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提高0.0228元/度(含税)。“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电价调整将增加本公司2017年度售电收入约2.53亿元。”豫能控股在公告中披露,这也是已披露预计收益影响的10家企业中最高的。

  此前在7月15日,豫能控股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亏损0.4亿元~1.1亿元。

  上调幅度最小的是广东地区。4家广东区域内的上市公司披露,广东省燃煤发电企业的标杆上网电价为0.0025元/度(含税)。其中,经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预计使得粤电力A(000539,SZ)增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5万元;穗恒运(000531,SZ)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加约400万元(不含税);深圳能源(000027,SZ)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加约1680万元;宝新能源(000690,SZ)2017年度营业收入预计增加约600万元。

  相较其他区域,广东地区的煤电企业在上半年尚能保持盈利。粤电力A7月14日公告,其2017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亿元~1.4亿元,但较上年同期仍下跌86%~81%;深圳能源7月15日披露,其2017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3.41亿元~4.26亿元之间,较上年同期也下跌了50%~60%。

  “受煤炭价格高企及煤电销售价格下降的双重影响,下属煤电企业利润总额下降幅度较大。”多家煤电上市企业在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解释称。

  上调上网电价降低成本

  煤价高涨,煤企笑了,煤电企业却“哭”了,这也让煤电监管方不得不夹在中间左右调停。

  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以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

  据卓创资讯分析师崔玉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最近一次上网电价的调整发生在2015年。当时的煤炭价格巨幅下跌,已触及煤企成本底线。在行业亏损面不断扩大的长期困境下,国家发改委正式下调上网电价。

  情况已发生了调转。“今年电厂亏损的确很严重,这次的上调主要是为了电厂。”崔玉娥也印证了这一事实。她透露,在上调上网电价的同时,还取消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这种政策对煤电企业来说,相当于是降低了赋税。

  以河南省为例,在7月1日发布上调上网电价0.0228元/度的同时,还取消了1.5分/度的上述专项资金。“这相当于是给了电厂3分多(每度)的利润。”

  “杯水车薪。”这四个字,是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讨论这次电价上调能给电厂带来的实际效益时做出的评价。他提出,现存的煤电亏损主要由于两个方面,即煤价居高不下和发电小时数下跌导致的煤耗增加。

  那么,作为上网电价调整获益方的发电厂,对这次上调能为自身带来的效果又持有怎样的态度呢?

  一位不愿具名的上市公司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四五千万元的获益,对煤电企业的帮助的确说不上太大。”当问及2017年煤电企业是否依旧会在酷暑中再度过一个“寒冬”时,上述内部人士认为,多方受困的煤电企业今年的日子难言乐观,“企业面临的压力除了电价外,还有负荷率,同行业竞争以及利用小时数等等。”

  年内再迎上调标杆电价是否可期?多位业内人士给出了悲观的预期。“这次的上调其实是在压缩电网公司的利润,而即便是在国家控制的电网中,能够再次压缩的利润空间已经不多了。”

  (实习生白恩泽对本文亦有贡献)

  新电改首例电价垄断案背后:地方火电企业“螳臂”难挡市场化潮流

  每经实习记者苏杰德每经编辑陈旭

  电改“9号文”出台已超两年,电力市场化改革中也伴随着诸多利益博弈,山西发电企业价格垄断协议案就是典型。

  该案中,山西几乎所有发电企业都被卷入,23家电企集团共同协商直供电交易价格,实施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

  “此次发改委依法治理山西电力市场,对电改推进,克服电改阻力开了一个好头。”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认为,山西这些电企作为供应方,联手操纵价格,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合谋操纵方法。电改目的是通过市场竞争产生效益,而不公平竞争、寡头竞争等会使效益大打折扣。

  处罚垄断为电改清障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山西当地煤电企业的应对方法是合谋协商直供电交易价格,该行为遭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处罚。在电改的深入期,发改委的处罚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曾鸣认为,山西这些发电企业作为供应方,联手操纵价格,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合谋操纵方法。电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市场化进程本身就比较难,如果出现人为操纵的情况,就更容易出现波折。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出台,同年六大配套文件紧随发出。根据电改“9号文”,此次电改的重点和途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9号文”的主要精神就在于“放开两头,管住中间”。两头的发电企业和用户可以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来决定电价,而中间的电网既然是自然垄断行业,就单给电网的输电定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就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确定的输配电价。

  发电企业属于放开的两头之一。在山西电改垄断中,山西当地几乎所有发电企业都被卷入,23家发电企业集团共同协商直供电交易价格,实施了直供电价格协议。

  曾鸣认为,此次发改委依法治理山西电力市场,对克服电改阻力开了一个好头。这些企业被罚会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有助于让市场效益发挥出来,更加公平透明。

  电企将在两难中前行

  事实上,与去年发电企业盈利状况相比,今年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大部分煤电企业出现了亏损的情况。在电力改革的潮流下,煤电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任重道远。

  此次涉事主体既有大唐、国电、华能、华电4家央企发电集团山西公司,也有漳泽电力、格盟能源、晋能电力、西山煤电4家省属发电集团以及15家发电厂。其中漳泽电力和西山煤电都是上市公司。

  8月3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涉事企业之一的漳泽电力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发改委的处罚通知还未收到。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火电企业合谋定价的主要原因是不想亏钱。目前电力市场存在过剩的现象,甚至交易越多亏损越多,这对火电企业来说是很“疼”的。但也不能因为煤炭涨价,就搞合谋定价。

  在该案件中,企业的做法正好跟电改建立竞争市场的方向是相悖的。在竞争市场上,企业的趋利性是其勾结合谋的动力,要么抬高价格,要么压低价格。山西这些火电企业一直在参与直供,未来直供份额会越来越大,其“勾结”谋利的动力也会越来越大。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如何及时制止和处罚显得非常关键。

  长期研究电改的法律专家展曙光表示,国家发改委此次处罚表明了对规范电力市场的决心。他说,目前电力改革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这次发电企业之间的“抱团”,通过联合来操纵价格。此外,电改中还有售电公司不规范操作以及发售电公司联合等问题,这些行为严重影响市场的公平性。借由此次处罚,发改委传达了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的信号,以重拳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促进电力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有利于电改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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