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3日消息(记者王逸群 实习记者安宇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女研究生江小燕在海外游学过程中,因为与同学及带队老师发生矛盾被请出了“宿舍”,不仅被老师踢出了微信群,还被拉进了朋友圈的黑名单,最终她流落在意大利佛罗伦萨街头。之后回国,该机构也没有任何老师或工作人员与她联系。主办方之一全国艺术专业学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带队老师在从其他同学处得知江小燕已回国后就没有再和她联系,并将她回国的行为视作退出项目学习。究竟是什么样的游学机构会任由学生一人在意大利街头流浪?海外游学市场又为何乱象频发?
谈到海外游学,不少人心中浮现的是欣赏海外人文自然景观、去世界名校参观交流的景象,但对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5级研究生江小燕(化名)来说,却是一场“流落街头”的噩梦。
江小燕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她在校友推荐下联系到一家游学机构并与之签订了相关合同,缴纳了一共2万5千元学费和住宿费。7月10日同学们顺利抵达意大利佛罗伦萨并在当地一处公寓入驻。眼看过去一周时间,各项工作步入正轨,江小燕却因琐事与同楼来自西北大学的女生张金珊(化名)发生了争执,“拽她出去没出去,我们就在屋里扯了两下,但是当天也和好了,大家都有起床气。”
在争执过程中,房间 内物品受损引发房东不满。江小燕称,自己和张同学因此被要求搬离房间与另外两名女老师合住,然而事件并未就此结束。江小燕声称,两人与老师也产生了矛盾。7月26日,江小燕因身体不适请求休假但遭遇拒绝。更加令人意外的是,江、张两位同学还被带队老师要求搬出公寓,并且事后被踢出36人的游学微信群并被拉入黑名单。之后,没有落脚处的两人通过另一个微信群联系到了老师,却没有得到回复。
江小燕表示,“因为新住的地方不让开空调,但是意大利今年高温,其他宿舍大多都配了电扇。新搬的楼区晚上又特别吵,精神就很衰弱,和老师沟通了好多次。(老师)不管,就把你赶走,不但赶走,当天晚上没有一个老师来找我。我都跟老师说了我们现在在外面,您丝毫不关心学生的安危吗?她们没有一个人回复我。”
江小燕回忆,被赶出宿舍又联系不上老师后,自己只能“流落街头”,第二天便启程回国,期间没有老师再和她联系。不满于游学半途而废却无人问津,回国后,江小燕曾通过电子邮件找负责老师吕老师讨要说法,也没结果。如果江同学陈述遭遇属实,异国他乡因发生争执却被请出“宿舍”并且无人照料,如果出现危险谁来负责?
记者依据当事人提供合同资料联系到了该活动的甲方,也就是项目执行方: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高校艺术学科师生海外学习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复,“该机构领导已关注到媒体相关报道,目前正在处理。但是具体情况我不知道,您的采访诉求可以帮您反馈。”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该机构有效回复。
花费数万元游学25天却换来“流落街头”,带队老师是否有权将江小燕赶出租住房屋,并将其踢出微信群?游学机构又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分析认为,双方签订合同既为建立海外学习项目的契约关系,在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游学机构老师作为该机构代表,无权擅自作出将江小燕赶出租住房屋等行为,“在该合同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中,尽管约定了江小燕应注意的义务,如:应遵守校区的管理条例,一切必须服从甲方负责管理老师的安排……在宿舍卫生和后勤管理方面积极配合当地后勤管理人员等。然而就以上义务,包括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合同解除等问题并没有约定的特别清楚,如在江小燕没有履行该义务时或没有达到哪种程度时就构成双方合同的解除。所以,游学机构的老师无权擅自作出将江小燕赶出租住房屋,并将其踢出微信群等行为。”
邢鑫补充,双方签订合同中第三条款明确:游学机构对于江小燕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提供保障的义务。即便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游学机构也应在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双方纠纷而不是将其“请出宿舍”,拉黑通讯方式。
公开报道显示,中国赴海外游学的市场总规模已超过百亿元,与此同时也滋生了不少“乱象”:小学生游学行程包含了“赌城”拉斯维加斯;海外游学内容与旅行社宣传差异甚大等事件频见报端。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微博)表示,除了媒体曝光的“游而不学”和“简单参观学校”这种的浮光掠影式游学,真正意义上的海外游学是到国外的学校有一段学习体验的时间,并能跟其他同学一起听该校老师的讲课,“真正的游学应该是最后一种情况,但是由于需要机构与国外的学校有深入合作,所以说现在大部分的游学实际上处在第一种,往往只‘游’不学。甚至有的机构在组织游学的时候为了充游学内容,还会安排学生参加一些‘景观游’。”
熊丙奇说,解决游学乱象,除了相关部门的要加强监管、补全政策空白,还需要当事人更理性选择游学项目,并且在自身权利受损时主动留存证据,以备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