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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邻市企业家王峰波陈述被骗始末:还了借款,没了公司

时间:2018-01-22 16:03:11 来源:互联网 评论:0 点击:

  洛阳第一高楼烂尾另有隐情,恒和公司创始人王峰波陈述被骗始末:还了借款,没了公司。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广场对面,两栋在建建筑格外引人注目。这两栋建筑就是作为洛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十大服务业示范项目之一的恒和国际会展中心。

  据了解,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由55米高的球形会展中心和228米高的五星级商务办公楼组成。该项目建成后,将用于知名服装品牌的上市发布、全国经销商的采购订货、服装学术会议的召开等,集展销、办公、会议、培训、酒店、娱乐、休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将有效提高洛阳市在全国服装行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为洛阳市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因此从2011年投入建设即引起了政府、业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然而,2014年至今,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一直放缓。同时,项目相关公司和负责人一直处于经济纠纷案件之中。经济纠纷是让众多企业家颇为头疼的事情,而这其中更让他们烦忧的是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还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最高法发布通知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提高全国各级法院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水平。由此可见,国家一直以来都致力于从市场、法制等各个方面营造保护企业家的环境。

  那么,这三年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这一市级服务业示范项目被迫延工?谁应该来为由延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效应负责和买单?又是什么样的纠纷一拖三年不能解决?这个过程中,是否存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现象?带着这些疑问,笔者联系到该项目投资方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的创始人王峰波了解事件始末。于他而言,项目延工的三年,如同噩梦一般。

  始末:为项目集资抵押股权,还清借款后公司法人被变更

  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是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在河南浙江投资合作洽谈会上签署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也是投资建设洛阳的重点工程,无论是对于恒和置业还是洛阳市来说,都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于则是创始人王峰波同潘仲巍、倪豫蓬,于2010年4月19日投资成立的,注册资金为800万,法定代表人为王峰波。彼时,也是王峰波代表公司出席洽谈会拿下的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而现如今,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却成了三门峡费丽杰,这是怎么回事?三门峡费丽杰是何许人?

  “一场车祸后,一切都变了……”王峰波称,这次企业法人变更是他三年噩梦的开始。

  原来,为更好、更快地推进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的建设,自有4000万资产的王峰波曾在2010年以股权过户抵押的方式,陆续向做小贷生意的三门峡费氏兄妹——三门峡费丽杰及其哥哥三门峡费志杰借款1.7亿元人民币。关于此次借款,王峰波表示,自己与三门峡费丽杰早已相识且关系友好,未曾签署借款抵押协议,甚至让三门峡费丽杰担任印章及银行相关手续保管员。也正是这种信任下的疏忽,为日后无穷尽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虽未曾签署借款抵押协议,股权过户抵押却切切实实发生了。据工商资料显示,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之初的800万中,其中400万是王峰波出资,因而他持股50%,潘仲巍、倪豫蓬各出资80万元、32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10%、40%。在王峰波向三门峡费丽杰借款后,公司注册资金增加至3000万,其中2700万是三门峡费丽杰出资,因而她持股90%,王峰波和潘仲巍各出资150万,分别持股5%。通过这种方式,王峰波将恒和置业90%的股权过户抵押给了三门峡费丽杰。而这个时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为创始人王峰波。

  按照9%这一大大超过了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限额规定的约定月利率,王峰波陆续向三门峡费氏夫妇偿还所借贷款,于2011年10月份全部还清时共支付对方2亿元人民币。“每一笔还款,都有银行的转账流水单”,王峰波表示。然而,三门峡费氏兄妹却打破了之前的君子协定,始终拒绝归还90%的过户抵押股份。更令王峰波没想到的是,自己于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因伤一直住院,并一直为项目建设奔波忙碌,到 2015年11月才惊讶发现,辛苦创办的恒和置业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法定代表变更,已然成为了别人的公司!

  聚焦点:企业法人变更所用股东大会决议书是否涉嫌造假

  “借的钱我全都还了,公司却变成了别人的。”王峰波说,这一切都与一张伪造的股东大会决议书有关。据他所说,三门峡费氏兄妹在他车祸住院期间,趁机非法控制了恒和置业,侵占了公司财产,甚至还伪造了股东会决议书及他本人和其他股东的签字,以公司营业执照丢失为由,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对于企业法定代表变更的申请,我国目前采取以形式审查为主的方式。2014年11月7日,三门峡费氏兄妹所提交的恒和置业企业法定代表变更申请获得核准。对此,王峰波向笔者表示,自己对恒和置业法定代表变更一事毫不知情,并称三门峡费氏兄妹的申请材料均属伪造,并非其本人签名,但对方却一口咬定自己明知却同意,拒不承认伪造了申请材料。目前,司法机关正针对该疑点进行调查。

  第三方:项目涉及公司负责人均称一直与王峰波进行洽谈

  “所有项目涉及公司负责人都可以为我证明。”王峰波对记者说,从头到尾,三门峡费氏兄妹从未参与过恒和置业管理及运营地产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在内,“公司的投资、运营、管理一向都由我及团队来负责。”他表示,项目承办方中天集团已出具证明,证实在项目招投标、洽谈等全过程,一直且只和董事长王峰波及副总经理王永波接触,并不认识也从未接触过三门峡费氏兄妹。项目设计方同济设计院和其他投资方前进科化集团也将出具相关证明,证实不认识也从未接触过三门峡费氏兄妹。王峰波还表示,他已联合项目涉及公司的负责人,向相关部门反映了相关问题。

  控诉:项目停滞,多方权益受损严重,伸冤不成反被状告

  “这一纠纷使得项目延工,导致多方权益受损,而我本人反被诬告……”王峰波谈及此,颇为无奈。他称,距今为止,简直15亿元人民币的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进度放缓,对投资方和承建方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由于项目完工时间的延期,其为整个地区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受到了不可估量的损害,“拖一天,都是巨大的损失。”整个地区的投资生态也受到了严重破坏。对此,王峰波焦急而又无奈。

  更让王峰波震惊的是,公司没要回,他反而成了被告,“三门峡费氏兄妹伪造证据诬告、陷害我,致使我被无端羁押达8个月,现经法院查明真相将我释放。然而,他们现在还扬言要伪造证据,以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对我立案……”王峰波称,三门峡费志杰在洛龙公安局报案,并扬言可通过关系陷害他并侵吞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企图伙同办案人员制造建国以来罕见的冤假错案。

  王峰波还对现办案民警的查案方向提出质疑。现在最高检、最高法都严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典型冤案,加强民企产权保护,如若基层民警伙同涉案人员查手经济纠纷,则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僭越了党纪国法底线,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年初刚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我相信法律和政府会为我主持公道,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提出,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如若王峰波所言属实,恒和置业有限公司和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所涉及的经济纠纷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则基层派出所理应无权介入。

  心愿:尽早拿回公司,尽快完成项目,为经济发展做贡献

  据悉,王峰波同其他投资方前进科化集团以及承建方中天建设集团正在整理相关证据,以向关心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的所有相关方和社会公众说明事实真相。“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拿回本来就属于我的公司,尽快结束这场经济纠纷以让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加快完工,最大程度降低各方的损失,让这一惠及地区经济和社会民生的项目尽早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王峰波如是说,并表示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力求尽快查清事实,还投资方、承建方、政府、公众一个真相。“正义一定会来。”

  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权益。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他们的发展关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经济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国家一直以来都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减少投资市场乱象,绝不允许冤假错案发生。如王峰波所述属实,三门峡费氏兄妹的行为则是无视法律法规,侵蚀投资人权益,破坏投资环境的恶劣行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笔者将继续对此事件进行密切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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