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者总认为,刑事辩护律师是在为恶人开脱,是拿钱办事没有良知的无赖,并常常以此对广大刑辩律师横加指责。相较于其他律师,刑辩律师面对的是更为严格的舆论监督和道德评价,甚至,似乎在与世界为敌。然而,越是如此,就越坚定了施律师做好一名刑辩律师的决心,指引他这样做的,正是一名刑辩律师的良知。
施律师这样解释他对刑事辩护的理解:没有刑辩律师参与的刑事
审判,如同一场以一敌众的拔河比赛,再公正的法官也无法做出正确的裁决。在法庭上,被告人面对的是拥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办案经验的公诉机关,若无刑辩律师的支援,未经过专业法律培训的犯罪嫌疑人几乎毫无辩驳之力,只有形成势均力敌的对抗,才能让法官在博弈中找出真相,作出公正的判断。“这也是近年来最高院、司法部不断强调要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范围的理由”,施律师如是说。
当谈到为什么要坚持无罪辩护时,施律师表示,在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之前,任何人都无权认定一个人有罪。而近年来,聊城于欢刀刺辱母案、广州许霆取款机吐钱案、天津摆摊大妈非法持枪案等等案件一波三折的审判过程都表明,即使是审判机关也难免囿于人的局限性对案件作出不恰当的判断。当事人既然委托了律师,信任证据展示出来的案件情况是律师对当事人最基本的尊重,在此基础上,律师就要确保有瑕疵的证据不会成为当事人的定罪依据,确保每一个当事人不会因证据勉强成立、案情看似合理而被定罪量刑。刑辩工作不是规则的破坏者,而恰恰是规则的执行者,不是对抗正义,而恰恰是为了实现正义。
在外行人眼里,刑辩工作可能就是在法庭上开庭的几个小时。只有律师自己知道,开庭前的工作庞大复杂,其对案件的重要性远超过庭上几小时。一个刑事案子的完结,短则几个月,长则数年,耗时越长,对一个家庭的伤害越大,正是因为亲眼见证了这些,施孔周律师始终贯彻其独有的“治病于未发”的工作理念。简单地说,就是“耗最短时间,付最小代价,获最好结果”。施律师曾为一位年迈的老人辩护,其因涉嫌多次盗窃被立案,会见之后,他深刻意识到时间和等待将对这位老人造成多么严重的打击,为避免悲剧发生,施律师通宵达旦、焚膏继咎确认辩护方案,最终在接受委托后第四个工作日成功洗脱当事人的罪名,将一桩刑事案件化解成治安事件。这样的工作理念减少了在庭上慷慨激昂、力挽狂澜的高光时刻,却给当事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最后,施律师表示,尽管刑辩工作很多时候还尚未被公众所理解,尽管谩骂和指责还将伴随刑辩律师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作为一名律师,他深刻明白,只有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在每一个阶段都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才有可能确保刑事案件的公平正义得到实现。再难的工作,只要有需要就应该有人做,既如此,这个人为什么不是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