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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大学生创业生态果园被强拆的台前幕后

时间:2024-08-02 11:56: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提要】:叶县大学生贾柯响应国家的乡村振兴号召,回到老家多方筹措资金创立了梨花庄园,该果园获得了国家的绿色认证,成了大学生创业基地。果园因为高速修路遭遇拆迁,双方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按照河南省的经济林补偿标准,给出了三百多万的评估价格。但是叶县官方不认这个评估报告,也不依法行政。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队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拆了果园。还抢去取证手机,按倒泥地强行抬走了多名贾柯的家人,用车把人拉到几十里外的派出所

第一:

——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百人队伍无手续强拆

图片说明:叶县副县长胡炜哲在无手续带队强拆果园。

一、大学生回乡创立果园,好产品带动叶县乡村振兴

我是河南省叶县任店镇梨花庄园负责人贾柯,我于2014年在河南城建学院大学毕业后响应叶县委县政府号召返乡创业,创办占地30亩的梨花庄园农业综合体进行黄金梨果树种植,并成立公司、注册商标实施品牌经营。

我满怀立足农村创业的梦想,先后通过银行贷款、家人支持和亲友筹措等途径,对梨园进行了大力持续投资,常年在修剪、授粉、蔬果、套袋等重要管理期高薪聘请外地农艺师团队驻园实施精细化管理。用大量发酵农家肥、发酵芝麻饼、骨粉有机肥和生物制剂取代化肥和农药,投入成本巨大

高投入带来高回报,我们的“绿珍客”黄金梨以卓越的品质收到比普通的梨高出数倍的回报,在市场上出了8块钱一斤的好价钱。并于2018年通过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认证

图片说明:梨园盛果时景象

我们的品牌“绿珍客”也于2020年步入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行列平顶山晚报“我为家乡特产代言”栏目对我们的果园进行了长篇幅整版报道。通过九年精心培育,我们的果园已成为当地有名的大学生创业基地,也有了较好的经济回报。还带动了周边二十多家农户在门口就业,正联系多名回乡大学生在这里共同创业。

二、名品果园遭遇拆迁大学生依法维权无果

几年后,听说新规划的高速路要从我们的果园经过。我们支持高速公路的建设,但希望能按照法律法规处理这个问题。毕竟,我们经多年投资,至今背负一百多万外债没有还清。

作为被征占方,我们认为拆迁方应当照河南省的经济林补偿标准对我们补偿然而我们这标准的经济林果园,在叶鲁高速开建时却被叶县高速指挥部决定套用平顶山【2017】33号文件用零星果树补偿的标准对征占的八亩果园共计补偿18万元两个标准相差20倍

遭到我们的拒绝后,任店镇政府于2023年613日对我们非法下达强拆通知书决定强征

我们聘请北京律师叶县法院立案接到开庭应诉通知的任店镇政府无奈撤回了非法下达的强拆通知书。

既然不强拆了,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协商。在接下来的协商中,政府方面坚持把我们的经济林执意按零星果树进行补偿,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我们的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豫政【2016】48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随后平顶山出台了【2017】33号文件,在其附件里明确了零星果树的补偿标准。同时,林业厅受省政府指定,出台了豫林经【2017】2号文件,对全省范围内被征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做出明确规定:“正处盛果期的果树补偿应以近三年平均亩产量乘以当年该产品的市场价格,再乘以6—9倍的折算倍数计算。确定赔偿标准,由征收占用单位和林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聘请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予以评估鉴定”。

依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叶县县政府的做法明显严重违法。我们坚决支持国家项目建设,同时拆迁补偿也必须依法进行。

我们要求县乡政府依法行政,却如此艰难!根据国家和省级林业局的规定,我们的果园是典型的经济林。叶鲁高速占地之初,我们就把政策依据和相关诉求向镇、县两级领导发送十余份主张我们的合理诉求,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

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任店镇党委书记王小红同志多次要求叶县高速指挥部和我们当面听证,均被叶鲁高速指挥部拒绝。

三、镇政府主导的补偿评估 遭县领导全盘否定

1,2023年11月8日前后,负责协商的任店镇党委相关同志要求我们和高速方面各自找个评估机构对所占果园进行评估然后向县领导再汇报。

2,后双方同时找到了河南百信评估公司,一周后,评估公司口头告知我们:所占果园评估结果为319万。

3,后因叶县常务副县长胡哲不同意按这个结果对我们进行补偿,也不愿意出评估费用,该评估报告烂尾了,不了了之。

4,强拆当天,镇党委书记王小红来到果园,当着我们家属的面说,答应给一百万的补偿让我们考虑。但强拆后又说,100万无法兑现。

5,4月2日强拆后,我的家人通过叶县政府办预约,要求面见常务副县长胡哲商讨。4月7日政府办回复说胡县长上午下午都有会议,不方便我们见面,让找镇党委书记王小红对接商谈。

6,4月8日下午,镇党委张副书记和村支书来给我们家属传达王小红书记的回复:之前答应的一百万补偿也不算数了,因为县领导不同意。只能按零星标准补偿18万元。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16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指出:“现在法治政府建设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理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队率数百人无手续强拆四名家属被按倒抬走。

2024年4月2日上午7,正是河南省委驻叶巡视期间,梨园四周突然聚集了特警、交通、城管、120、综合执法等各类车辆100多台,勾机三台,叶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炜ff哲等领导率领三四百人对果园强拆,几十名身份不明的执法人员对我家上前录像取证的四名妇女和老人按倒在泥地里,抢走手机,抬出果园后关进了派出所。

图片说明:叶县副县长胡炜哲带人把我家人像牲口一样拖走。

图片说明:叶县副县长胡炜哲带队把我家四名家人抬出果园关进几十里外的派出所

:

——补偿问题叶县官员互相踢球

大学生创业果园在省委巡视组驻叶县巡视期间遭遇强拆后三个多月没有结果。

从果园遭强拆的今年的4月2日,我们都是积极的与乡党委政府和县里反映和协商,现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都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结果,以下是我们经历的全部过程,还是请大家看看,现在下面经济这么困难的情况下,大学生创业本身就很难,常务副县长和乡镇书记带着三四百人的队伍硬是给我家果园给强拆了,事后还是大摇大摆的像个大爷有板有眼的在踢皮球,看看我们全家人等这些老百姓们在下面办点事有多难。以下就是我们经历记录的全过程,敬请网友们和青天大老爷们都好好看看吧。

1强拆后的4月7日贾柯家人致电河南省委第十三巡视组(驻叶县巡视组)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2强拆后的4月12日,在贾柯对叶县县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平顶山中院庭审现场,常务副县长胡炜哲提出要求,希望贾柯撤诉,并表示:梨园补偿问题,强拆那天等到中午你也没赶到家,谈判中断了,回头还接着谈,直接与任店镇党委书记王小红对接,这两天抓紧协商,县里会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户应得利益,只要你们双方协商好,我都会支持!我也会联系王书记,抓紧推进补偿到位。出于对县领导的尊重和信任,贾柯和家人当庭撤了诉。

3、接下来的半个月里,贾柯每次给镇领导联系都不接电话,不得不多次跑到办公室见面。贾柯坚持按省政府文件关于经济林补偿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经双方协商,贾柯最后降低诉求,要求最少补偿一百五十万,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确认。此后,在委托盖章的问题上政府方再没有任何消息,沟通艰难,只好联系胡县长。

42024年4月26日,胡县长在电话中说:补偿的数额,你们和镇政府双方只要商量个依据就可以,县里完全支持。平政33号文都六七年了,有点过时,也不是包罗万象,只能参考。强拆那天我才知道你们双方谈到一百万,当时我都给镇里说,这个果园是政府提倡的创业项目,拆后农户的应有利益还得保护,不能给群众呕气,今天谈的补偿虽然中断了,回头接着谈。你们抓紧给镇里商量吧!

5直到5月10日,镇政府说委托评估的事县高速指挥部意见不一致,让只管等信儿,协商了一个月的结果又卡住了!被拆的梨园里,高速方面已经大张旗鼓地开始了突击施工,打桩机的轰鸣声日夜不停。

6贾柯和家人焦急无奈,又与胡县长反映情况,胡县长讲:乡镇才是征迁责任单位,县里相关主要领导参与指挥拆迁是帮助小红书记推进工作。你们商量的补偿意见原则上我都同意,如果他们怕担责任,我同意签字,但社会矛盾不能一直不解决。

7在胡县长催促下,四天后得到王小红书记的答复:政府委托评估不按经济林也不按零星果树,走中间线,政府不给评估方设限、不封顶,尽量保障农户应该利益,评多少赔多少,但得给指挥部碰头开个会。

82024年5月22日,贾柯的家人再次找到王小红书记时,王书记表示:经过给指挥部请示沟通,接下来的评估就按33号文零星果树委托,能评多少是多少。一听与上次见面时说的不一样,贾柯家人询问原因,王书记拒绝正面回答。

95.23日,贾可家人再次把情况反馈给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在电话里说:我也是出于对你们的同情,这个矛盾要抓紧解决,王小红书记如果说有难处,让她给县里写申请,提级处理。你们可以电话录音,转告小红书记。

10、5月24日,我们去找了乡党委书记王小红,也让她听了常务副县长的电话录音,无果。

11、随后大学生贾柯先后给叶县县委书记文晓凡,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发短信,均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

——喊话文晓凡书记,敦促当地政府依法纠错补偿

面对河南省司法厅的权威答复,当地政府纠错赔偿还是以权代法推诿扯皮

 

我是河南叶县任店镇梨花果园大学生创业基地负责人贾柯,今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我终于接到了日思夜盼的省司法厅寄来的关于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的答复。答复内容如下。

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的合法性审查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河南省林业局于2020年11月9日出台《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其中明确规定“四、原《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同时废止”,因此,平政〔2017]33号文件中关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其中果树类和林木类中属于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的规定随之失效。

河南省司法厅

2024年7月19日

一家人围着我看着这张答复,连续看了多遍。我终于告诉家人说,这真是苍天开眼呀,我们终于看到希望了,等来了河南省司法厅的权委回复。全家人看着我手中的回复,都流下了激动的热泪。

关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中,有关经济林标准认定中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其中果树类和林木类中属于经济林的确定标准显然于法无据,平顶山33号文件的这条规定其实在2020年就应该废止了,可是为什么作为平顶市一级政府却没有及时对于33号文件进行更正呢?我无从得知。然而,叶县当地政府为什么坚持(平政2017]33号中已经失效的条例不放,坚持不按照我的盛果期经济林赔偿,最后导致在省委巡视组驻叶县期间,果园被非法强拆,导致我家果园至今赔偿无果的局面。

试想,作为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府下发的(平政〔2017]33号)通知,竟然依据省林业厅2020年已经作废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一直在执行,实在令人费解。然而更让人不解的是,导致这一系列结果的原因竟然是我自己响应中央省委乡村振兴号召,自己辛苦多年创办的任店镇梨花庄园大学生创业果园被叶县政府非法强折引起。

 

想想真是可悲呀,本来毕业后父母给自己找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可是却被自己毅然决然的给拒绝了。自己心比天高呀,当时天真的认为,目前发展乡村振兴是国家的趋势。于是我就响应国家的乡村振兴号召,回到老家多方筹措资金创立了梨花庄园,该果园获得了国家的绿色认证,成了大学生创业基地。

果园因为高速修路遭遇拆迁,双方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按照河南省的经济林补偿标准,给出了三百多万的评估价格。但是叶县官方不认这个评估报告,也不依法行政。叶县常务副县长胡哲带队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拆了果园。还抢去取证手机按倒泥地强行抬走了多名我的家人,用车把人拉到几十里外的派出所。

我们家的果园遭遇叶县政府强拆后,我们一直在找给地方政府协调赔偿事宜,虽然当时带领队伍拆迁的胡炜哲常务副县长一再表态,一再承诺要我们找乡里王小红书记协商解决,但是乡里协商一直没有结果。其中关键问题就是乡里一直坚持平政〔2017]33号)通知中规定,说我们的果园不属于林地性质,只能按照零星果木类赔偿。我们也拿出,国家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中第4经济林认定标准规定,“符合以下4项条件的认定为经济林:4.1造林树种…。4.2造林密度…。4.3植被配置…。4.4经营措施…。”给乡里领导看,并且指出,其中并没有规定经济林的地类性质必须是林地。同时违反省政府文件规定,但是我们的忍耐以及与乡政府的协商,始终没有结果。我们于4月25日向河南省政府法治办,省林业厅反映,由于法治办机构并入省司法厅。请看这是我们当时反映的内容。

关于申请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建议书

 

  • 申请人: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

 

  • 申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文件。

 

申请审查的内容:平政【2017】33号文件中《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第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要求执行”。

该规定严重违反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 的规定。

关于经济林的认定,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林业局(原为林业厅)有明确统一规定。而平政【2017】33号文件中,设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用途确定为林地的”作为判定经济林的前置门坎没有政策依据,是非法的。

四, 申请审查的请求:请求撤销平政【2017】33号文件中关于“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这一规定。

五,申请依据及理由:国家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中第4经济林认定标准规定,“符合以下4项条件的认定为经济林:4.1造林树种…。4.2造林密度…。4.3植被配置…。4.4经营措施…。”可以看出,其中并没有规定经济林的地类性质必须是林地。同时违反省政府文件规定,故平政【2017】33号文应予撤销并修改。

基于以上依据和理由,根据规定,特提出合法性审查申请,请于以审查。

从河南省司法厅的回复中可以看出,平顶山33文件中有关土地只有林地属性才为经济林的标准认定于法无据,是非法的。叶县任店镇政府坚持平政【2017】33号文件中已经作废的条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用途确定为林地的”作为判定经济林的前置门坎没有政策依据,在强拆和赔偿问题以权代法,推诿扯皮。

他们先是于4月2日在省委巡视组驻叶县期间,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队300多人强行拆毁,最后在赔偿问题上常务副县长胡炜哲与任店乡党委王小红书记相互扯皮推诿,三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有结果。试问一下,叶县任店乡党委政府当你们看到省司法厅回复中平顶山政府33号文件中失效废止的条例后,你们是依法行政呢?还是继续以权代法扯皮推诿?我们将拭目以待。

我们家的果园遭遇叶县政府强拆后,我们抱着相信政府的态度,一直在找给地方政府协调赔偿事宜,虽然当时带领队伍拆迁的胡炜哲常务副县长一再表态,一再承诺要我们找乡里王小红书记协商解决,但是时间过去三个多月了,互相推诿扯皮,始终没有结果。

中央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反复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人民至上的理念,特别是平顶山叶县政府,古有叶县县衙历史悠久,如今当地政府更应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提高当地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而不是拿着平政【2017】33号文件中已经作废的条例,以权代法,推脱扯皮,懒政渎职。到目前为止,省司法厅的答复已经过去一周了,但是任店镇政府却表示:省司法厅的回复没有意义,依然不愿正视问题,没有任何反应。我们一家人满怀的希望一下子全落空了,弄得我现在身心疲惫,但是我和家人也依然下定决心,选择相信叶县县委文晓凡书记、县政府胡炜哲常务副县长、任店镇王小红书记,更相信上级一定会还我们正义,一定坚持到底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目前情况下,创业难,大学生返乡创业更难,我也衷心希望河南省委纪委和平顶山政府领导能够关注此事,给我一次重新创业的勇气和机会。

拆迁后叶县县委文晓凡书记曾表示要严格依法补偿,听说文晓凡书记上任以来,工作上雷厉风行,体察民情,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现在省司法厅已做出权威答复,盼望文书记能敦促当地政府,限期纠错补偿。

反映人:贾柯

:网评

——叶县建法治政府需要补

网评员 叶暄

乡村振兴是中国对三农的长期政策。依法行政也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促进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关系、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化解农村基层矛盾,都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需要运用法治手段实现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协作,持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积极成效。

近日,网上热传的《叶县大学生建绿色果园,副县长胡炜哲无手续强拆》引起热议。这个案例中既有乡村振兴,又有法治化,值得深入探讨一下。

叶县大学生贾柯响应国家的乡村振兴号召,回到老家多方筹措资金创立了梨花庄园,该果园获得了国家的绿色认证,成了大学生创业基地。

果园因为高速修路遭遇拆迁,双方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按照河南省的经济林补偿标准,给出了三百多万的评估价格。但是叶县官方不认这个评估报告,也不依法行政。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队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拆了果园。还抢去取证手机按倒泥地强行抬走了多名贾柯的家人,用车把人拉到几十里外的派出所。

一、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16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指出:“现在法治政府建设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理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我们整治执法不规范、乱作为等问题,取得很大成效。

要想确保乡村治理法治化目标的实现,必须要将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树立起来,并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首先,要提高对树立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的高度重视,法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党员、干部等,必须要做到懂法用法,。其次,提高对公正执法的高度重视,借助执法公正,可以将法治体现出来,要想对农村法治中的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必须要将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化,将公平性和正义性充分体现出来。

再看叶县强拆大学生梨园案例,叶县以常务副县长胡炜哲为首的干部队伍,其法治思维和法治行政行为,就存在严重的问题。一是不尊重省级政府的规范,二是缺乏沟通机制,三是不尊重第三方评估机制,四是不会文明执法,五是只会信口来个补偿100万,然后再要自己把这个承诺当儿戏,想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游戏。

二、在阳光下行政是法治建设的新要求。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打破,多年来中央、省市政策向乡村倾斜,加快了人员、资源、信息等向乡村流动,这就要求基层治理的理念要从“封闭”向“开放”转变,用法治思维创新和加强乡村治理,引导大家用理性合法方式反映诉求,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叶县的大学生贾柯自创果园,并成立公司、注册商标实施品牌经营。先后通过银行贷款、家人支持和亲友筹措等途径,对梨园进行了大力持续投资,聘请外地农艺师团队驻园实施精细化管理。“绿珍客”黄金梨以卓越的品质收到比普通的梨高出数倍的回报,在市场上出了8块钱一斤的好价钱。并于2018年通过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认证

对这样的品牌农业,当地的《平顶山晚报》进行了整版的报道。这样的新时代大学生创业项目,已经完全不是传统意义的农业项目。遇到拆迁等项目时,双方必须在法治的前提下协商,政府部门必须在法治的前提下,阳光行政。这也是时代对叶县地方官员的必然要求。

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队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拆了果园。还抢去取证手机按倒泥地强行抬走了多名贾柯的家人,用车把人拉到几十里外的派出所。这说明了叶县基层官员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行政的能力。

三、以法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法治乡村建设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和根本保障。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重大战略,涉及方方面面,但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化解农村基层矛盾,都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就是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

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实现土地、人才、资本等多种资源和要素高效、优化配置,需要较长的一个过程。

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农村地区在土地征收、移民搬迁、环境污染、集体资产经营等方面出现许多新情况,在面对自身合法权益遭到非法侵害时,相关部门应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和培养群众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提高他们用法律解决各类民事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这一点上,贾柯等新一代大学生就知法懂法。遇到拆迁时,知道找法规,知道找政府,知道找律师,知道找法院。

相反,叶县相关部门,要么随口许诺一个拆迁补偿数,又不做数;要么置省级法规不顾,找一个零星补偿的法规来执行;要么随便出台个强拆通知,遇到法院通知时又撤回了非法下达的强拆通知书;要么动用数百人的拆迁队伍,又不让围观的群众拍照。这些都是因为叶县的基层干部不懂法不敬法,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河南省平顶山市是国家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市,叶县政府强拆大学生梨园的行为,说明平顶山市离法治政府还是有不小的距离,在许多方面还需要补课。(以上全部转自贾柯微博夏风晴屿.恩这样就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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