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即将启动,围绕此次“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话题也在持续发酵当中。不少业内人士对“孩子论”的监管方法也隐隐表示担忧,特别是一些除P2P网贷、网络支付、众筹、互联网保险之外的互联网金融形态,会导致出现“无人认领”的现象,从而酿成风险事件。
据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孩子论”,最早出自于《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参照传统金融划分方法,对不同形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由不同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譬如:P2P网络借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负责监管等,体现出“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
当然,按照传统金融分业监管的体系,可以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一定程度避免“公地悲剧”的现象。但是,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形态已经不局限于上述几种,而监管的滞后显然不能够应对如此多的互金形态,那么那些容易被忽略的互联网金融形态是应该引进新的监管条例还是被“摔在地上”,不少的业内人士也在观望之中。
关于P2P网贷风险从国内第一家网贷机构创立便客观存在,但随着P2P问题平台的出现以及互联网金融形态的日益丰富,传统的监管方法日益显得捉襟见肘。和信贷COO周歆明对此表示:“面对如此大的互联网金融形态,单依靠传统的分业监管可能无法满足,因此行业有必要引入混业监管,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混业金融形态。”
而网贷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一个重要的子领域,无论是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当中,亦或未来的监管细则当中,更应该在明确职责的前提下,明确机构可以涉及哪些业务不可以涉及哪些业务,以及如何引导整改,在细节方面做出一些规定,以便于网贷机构更好的顺应监管和社会发展的需要。